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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司法部出臺2018年1號文件《關于加快推進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見》。

1月23日,司法部出臺2018年1號文件《關于加快推進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見》。

  在這份文件中有一個特殊的要求:推動司法行政各項工作“往前趕”,著力補上“欠賬”、補齊“短板”、補強“弱項”。

  為何要用“趕”這個詞?為何會有“欠賬”?這要從一份“司法行政改革欠賬清單”說起——

  “拖后腿”的改革必須彎道超車

  2017年2月,新任司法部部長到任不久,便接到來自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電話,被“請”過去后,深改組負責同志交給他一份“司法行政改革欠賬清單”,清單上列了一長串司法行政系統(tǒng)應完成而還未完成的改革任務。

  而此前,司法部也被中央政法委領導批評,被指司法行政改革嚴重滯后,某種程度上拖了中央司法體制改革的后腿。

  怎么辦?必須“趕”上來,必須補“欠賬”,在廣泛調研中加深認識,在冷靜觀察中認真研判,同時還要在深入思考中謀篇布局,壓力之大可想而知。

  2017年8月11日,司法部領導開門迎客、司法部多年來首次把學者請進來的座談會上,專家李林很不客氣地說,司法行政改革不僅是滯后,已經成為短板,司法行政改革在未來的時間內應該邁開更大的步伐。

  陳瑞華評價,與如火如荼的員額制、司法責任制等改革相比,司法行政改革真的是慢了好幾拍,即便是看到的《征求意見稿》,也是感覺守成有余。

  張文顯說自己參加過很多個部門的改革會,有的部門改革意見已經出臺過四個、五個,司法部才是第一稿,必須彎道超車?。

  司法部在充分調研、深入論證并廣泛征求司法行政系統(tǒng)、法學界專家學者以及12個部委意見的基礎上,歷時10個月,制定完成《關于加快推進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見》,經中央政法委批準同意,于1月23日以司法部1號文件形式正式印發(fā)。

  “燒腦”的思路獨此一家

  司法部2018年一號文件的出臺并不容易。

  司法行政工作包含社區(qū)矯正、律師事務所、公證、普法、法律援助、人民調解、司法鑒定、監(jiān)獄、戒毒等等。點多、線長、面廣、量大,簡單的說就是“事兒雜”。

  全國社區(qū)矯正社會工作者近10萬人,普法工作者199萬余人,律師36萬余人,公證員1.3萬余人,法律援助工作者1.4萬余人,人民調解員367萬余人,司法鑒定人4.9萬余人,再加上監(jiān)獄人民警察、戒毒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系統(tǒng)公務人員,總共670萬人。

  龐大的隊伍,繁雜的事務,如何能牽住司法行政改革的牛鼻子,體現(xiàn)司法行政工作整體職能作用的優(yōu)勢?

  司法部黨組提出把司法行政各項工作概括為公共法律服務,以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為總抓手,統(tǒng)籌推進司法行政各項工作的思路。

  也就是抓住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這個“綱”,把監(jiān)獄、戒毒、社區(qū)矯正、律師、公證、司法鑒定、司法考試、法治宣傳、法律援助、人民調解和隊伍建設等黨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各個“目”總攬起來,使司法行政各項工作綱舉目張、協(xié)調推進、綜合發(fā)力。

  這個理念在最初提出來時,意見并不統(tǒng)一,也有分歧。有的地方廳(局)長說,這個理念過于“燒腦”,轉“服務”的思維跟不上,一時半會兒無法理解,轉不過彎來。

  司法部黨組并沒有因為內部有不同看法而停止改革的腳步,而是用幾個月的時間多方論證、廣泛征求意見,形成了《征求意見稿》。

  在份文件在2017年7月16日召開的全國司法廳(局)長會議上,引發(fā)各小組熱烈討論。把司法行政放到國家、社會、人民群眾新的需求層面去審視謀劃,聚起了大家的共識。

  清華大學法學院張建偉教授評價,這樣統(tǒng)籌提供公共法律服務,只有司法行政人、法律服務人群體。有的司法行政人表示,“獨此一家、別無分號”。

  司法行政要當預防性的保健醫(yī)

  治本安全觀是司法部2018年1號文件中的一個重要理念。

  治病治未病,防患于未然。司法部黨組明確,司法行政工作做好了,有助于促進公檢法機關辦理的治安案件、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數(shù)量減少、惡性程度降低,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水平就會逐步提升。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政法工作要“增強工作預見性、主動性”。但公檢法機關很多情況下不能主動出擊,而司法行政是預防性的“保健醫(yī)”,公共法律服務最能體現(xiàn)主動性。司法行政工作從底線安全觀向治本安全觀轉變,就是從根本上增強工作的預見性。

  什么是治本安全觀?

  一個層面是在刑罰執(zhí)行和戒毒領域,樹立治本安全觀,確保監(jiān)所、戒毒場所安全穩(wěn)定的前提下,把監(jiān)獄服刑人員、戒毒人員、社區(qū)服刑人員改造、教育成為守法公民?!氨O(jiān)獄不是動物園”,不能只滿足于“收得下、關得住、跑不了”,必須落腳在“改造好”。只有將罪犯改造好,監(jiān)獄安全才能延伸轉變?yōu)樯鐣踩?#xff0c;才會讓老百姓獲得真正的幸福感安全感。

  另一個層面是司法行政將普法宣傳、社會矛盾化解、法律服務普惠精準周到地提供給群眾,增強法律服務供給能力,教化引導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形成遇事找法、辦事依法、解決問題靠法的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讓社會更加安定、更加公正、更加和諧,減少犯罪、匡扶正氣,

  司法行政機關更多地發(fā)揮“打預防針”和“治未病”的作用,這才是治本安全觀的內涵和外延。

  大幕拉開?司法行政事業(yè)前景可期

  不改革不行,改革步伐慢了也不行。全面深化改革,首先要刀刃向內,敢于自我革命。

  在司法部2018年1號文件出臺前,司法部建立了統(tǒng)一的司法行政工作評價指標體系,自我加壓的改革,就是用綜合、特定的社會治理、社會管理指標來評價衡量司法行政工作,堅決改變司法行政工作“自說自話”的評價模式——

  評價人民調解工作,既要看調解成功率、調解協(xié)議履行率,也要看公檢法機關辦理的民間糾紛轉化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民商事案件的狀況有無積極變化;

  評價律師、公證工作,既要看管理、收入等指標,也要看律所、公證處為弱勢群體提供傳統(tǒng)、公益法律服務的業(yè)務量;

  評價法治宣傳教育,既要看面上熱熱鬧鬧的工作,也要看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訴訟案件、政府法制辦或上級行政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本地非正常信訪案件和群體性事件變化……

  這些改革措施都在司法部2018年1號文件中被制度化。

  在這份文件中,讓人民群眾看到了改革的成就,更堅定了改革的信心,更首先體會到了改革的困難和阻力。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根本上還是轉理念,否則一切改革都只能是空談。只有真正轉變理念,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把“三轉”轉到位,司法行政改革才可能有新突破、新作為、新成效。

  改革,總是在直面問題中展開波瀾壯闊的畫卷。誰能勇于擔當、率先突破、深化改革,誰就能把握發(fā)展先機,挺立時代潮頭。司法行政事業(yè)、公共法律服務前景廣闊、未來可期!

  聲明:轉載自《法制日報》,在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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