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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全國掃黑辦召開全國掃黑除惡百日追逃行動部署視頻會

11月4日,全國掃黑辦召開全國掃黑除惡百日追逃行動部署視頻會,公安部副部長、全國掃黑辦副主任杜航偉對公安機關開展百日追逃行動作出具體部署。他強調,要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掃黑辦工作部署,充分發(fā)揮職能作用,全力開展好百日追逃行動,推進專項斗爭向縱深發(fā)展、確保春節(jié)前社會治安大局持續(xù)穩(wěn)定。

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公安部高度重視抓捕涉黑涉惡在逃人員工作,多次部署追逃專項行動,取得顯著成效。

——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3月31日,公安部部署開展為期3個半月的集中抓捕涉黑在逃人員專項行動,共抓獲247人,10名A級通緝令在逃人員全部到案。

——2019年6月,公安部部署“云劍”專項行動,將追逃作為重要內容,行動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共抓獲涉黑涉惡在逃人員1.5萬名。

——2019年7月24日和8月27日,公安部再次分兩批發(fā)布A級通緝令,公開通緝100名涉嫌黑惡犯罪、嚴重暴力犯罪等重大在逃人員,截至目前,已到案63名,其中涉黑涉惡犯罪在逃人員24名。

——公安部加強國際執(zhí)法合作,加大境外追逃工作力度,先后從巴西、柬埔寨、泰國等地緝捕、勸返涉黑涉惡在逃人員234人。

杜航偉強調,目前全國尚有涉黑涉惡逃犯4713人,其中,涉黑案件逃犯127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逃犯1436人,惡勢力犯罪團伙逃犯1999人,其中不乏身負重案、潛逃多年的重大涉黑案件主犯。這些人如不及時到案,一批重大案件就難以突破,打傘破網(wǎng)、打財斷血也將受到嚴重影響。公安機關作為抓捕涉黑涉惡在逃人員的主力軍,要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掃黑辦工作部署,充分發(fā)揮職能作用,全力開展好百日追逃行動,確保取得實效。

加強組織部署,迅速打響百日追逃行動攻堅戰(zhàn)

公安部已將涉黑涉惡在逃人員作為下步追逃工作重中之重。各地公安機關要將此次行動作為一項政治任務,舉全警之力,集全警之智,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迅速掀起百日追逃行動高潮,通過開展百日追逃行動,助力涉黑涉惡案件偵辦取得新突破,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持續(xù)深入健康發(fā)展。

——落實一把手責任制。各級公安機關主要負責同志是百日追逃行動第一責任人,對本地追逃行動負總責,要專門召開會議,親自研究部署推進措施。

——成立百日追逃行動指揮部,由公安機關掃黑辦主任擔任指揮長,具體指揮協(xié)調推進追逃行動。

——抽調警力,對在逃人員逐人成立追逃專班,想盡一切辦法,窮盡一切手段,力爭在行動結束前將所有在逃人員全部抓捕到案。對境外逃犯,要通過公安部國際合作局,進一步加強國際執(zhí)法合作,加大境外緝捕力度。

——強化保障,在人員力量、手段資源、工作經(jīng)費等方面對百日追逃行動給予傾斜。

通緝督捕一批重大逃犯,形成強大震懾

目前在逃的4713名涉黑涉惡逃犯是此次行動的目標逃犯,其中涉黑案件逃犯特別是組織者、領導者和骨干成員是追逃行動的重點攻堅對象。

——由公安部對1278名涉黑逃犯進行掛牌督捕。由省級公安機關掃黑辦主任和市級公安機關一把手擔任抓捕直接責任人,簽訂責任狀,抓一個、銷一個。

——公開通緝。公安部將分批確定50名重點在逃人員發(fā)布A級通緝令。今天首批對20名重點在逃人員發(fā)布A級通緝令。對公安部A級通緝令逃犯,各級公安機關要按照最高等級布控查緝,立案地省級公安機關一把手要親自組織抓捕,盡快全部抓獲到案。

——對3435名涉惡逃犯,由省級公安機關參照公安部的做法進行掛牌督捕。

運用科技手段,提升追逃實效

實踐證明,科技信息化手段在追逃工作中發(fā)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在前期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的“云劍”行動中,大部分在逃人員都是應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抓獲的。在此次追逃行動中,各地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從科技手段和大數(shù)據(jù)應用上挖掘潛力,不斷提升百日追逃行動科技含量,組織開展各類信息比對會戰(zhàn),提高預警和發(fā)現(xiàn)能力。

——充分發(fā)揮刑偵、治安、網(wǎng)安、技偵等警種數(shù)據(jù)資源和專業(yè)技術手段優(yōu)勢,統(tǒng)一指揮、整體聯(lián)動,形成合力。
——積極運用人像比對、指紋、DNA等最新科技成果,開展深層次信息研判。
——充分依托大數(shù)據(jù)資源,創(chuàng)新方法手段,不斷提高百日追逃行動實效。

廣泛發(fā)動群眾,全力敦促投案自首

為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懲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安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同時也給在逃人員改過自新、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近日,在全國掃黑辦統(tǒng)一部署下,公安部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聯(lián)合印發(fā)了《關于敦促涉黑涉惡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锻ǜ妗芬?guī)定,在逃人員自《通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前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同時還對包庇、窩藏在逃人員以及威脅、報復舉報人、控告人等犯罪行為的處理作出規(guī)定。各地公安機關要將《通告》要求及時落實到位。

——大力宣傳發(fā)動。要廣泛張貼《通告》,并運用多種媒體手段大力傳播,做到盡人皆知;要采取有獎舉報等方式積極發(fā)動群眾,努力營造追捕黑惡逃犯的強大聲勢。

——反復入戶宣講。要將《通告》內容逐人送達本地戶籍在逃人員家屬手中,反復入戶宣講法律政策,耐心細致的開展教育勸投。

——主動協(xié)調檢、法、司等部門,切實將《通告》的有關政策落實到位。

強化督導檢查,嚴格考評獎懲

公安部掃黑辦要成立專班,定期對百日追逃行動進行調度,適時派出工作組赴各地督戰(zhàn)督導。對追逃行動部署不落實、戰(zhàn)果不明顯、任務完不成的單位,上級公安機關掃黑辦要主動進行約談,督促限期整改。行動結束后,公安部要對排名前10位的省級公安機關予以通報表揚。各地也要在工作中注意發(fā)現(xiàn)先進典型,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立功授獎,對直接抓獲目標逃犯的公安民警以及提供有效線索,為抓捕工作發(fā)揮關鍵作用的群眾,要大張旗鼓地進行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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