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本輪疫情確診病例中有11人未按要求參加核酸檢測 公安機關開展調查
1月7日下午,西安市召開第四十九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fā)布會,通報西安市疫情防控工作有關情況。
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長殷浩表示,自2021年12月20日以來,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連續(xù)發(fā)布開展核酸篩查工作的通告,要求居住在西安的全體人員主動參加核酸檢測。近期疾控部門發(fā)現,全市現有確診病例中,有11人在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2日之間,未按通告要求參加核酸檢測,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已經對上述人員依法開展調查。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核酸篩查工作是快速、精準、徹底阻斷疫情的有效手段。全體市民有接受核酸檢測的法律義務,對拒不配合核酸檢測,故意隱瞞病毒感染癥狀,逃避流調溯源調查等行為,引起疫情傳播或者有傳播風險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直至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責任。”殷浩說。
(記者 蘇靜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