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誠保平安 奮進新征程 建功新時代

安康市嵐皋警方打擊網絡謠言“零容忍” 兩男子被行政拘留

通訊員?葉明星?張作為?1月14日,嵐皋縣公安局快速查處一起散播網絡謠言案件,對使用非法散播謠言的陳某、熊某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1月13日,陳某、熊某二人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關“電力局更換智能電表惡意增加耗電量、使用群眾預存電費獲取銀行利息,引發(fā)上千群眾圍堵電力局拒交電費”的謠言之后,在未經查證的情況下轉發(fā)至新浪微博、百度貼吧(嵐皋吧),隨后在互聯網引起大量轉發(fā),造成惡劣影響。

嵐皋縣公安局在接到電力局工作人員報警后,迅速展開調查工作,于?1月14日先后在城關、堰門兩地將散播謠言的陳某、熊某抓獲。陳某、熊某二人對傳播網絡謠言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據了解,關于智能電表扣費引起群眾圍堵電力局的網絡謠言最早出現在2010年前后,并在多地都有流傳。2017年8月,福建泉州林某、廣東梅州陳某就因轉發(fā)相同謠言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置。

公安機關在此提醒:使用互聯網時要注意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切忌隨意編造、轉發(fā)不實消息,否則將面臨法律的懲罰。
相關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規(guī)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絡安全,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tǒng)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刑法修正案(九)增設“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guī)定》對微信群、QQ群、微博等各類網上交流工具,以及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使用者的責任和義務也做了明確規(guī)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