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市旬邑法院:因吵鬧起訴離婚 經勸說化解糾紛
2018年1月22日,旬邑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辦案人員通過積極與原、被告溝通,耐心、細致的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后,圓滿解決了一起離婚糾紛案。
經了解,原告王某與被告張某于2008年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由于婚前認識時間較短,了解甚少,在婚后生活中,被告時常無故與原告吵鬧,甚至在原告懷孕期間毆打原告,導致夫妻之間關系一直不和睦。因此,原告王某認為雙方并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遂訴至法院,要求與被告離婚,原告撫養(yǎng)孩子張一,被告撫養(yǎng)孩子張二,撫養(yǎng)費各自承擔。
因案件涉及夫妻、子女關系,處理不當往往會導致一個家庭破裂,且雙方所養(yǎng)育的孩子(最大的只有9歲,最小的不到四歲)年齡較小,尚需要人照看,為了緩解夫妻矛盾,保證幼小兒童有一個健康、良好的成長環(huán)境,辦案法官便將調解工作做到前頭,主動與當事人聯(lián)系、溝通,了解案件具體情況,通過拉家常的形式,從婚姻、家庭、子女以及從雙方現(xiàn)實多角度進行勸解,并細致、耐心的做雙方調解工作,告知雙方:夫妻共同生活期間,難免會存在磕磕碰碰,雙方都應互諒互讓,畢竟組建一個家庭確屬不易,希望雙方都冷靜下來,考慮下離婚對自己、孩子、父母可能造成的影響。經辦案人員的耐心疏導,被告當庭表示,自己作為一個男人,發(fā)生矛盾時理應讓一下妻子,并保證自己以后會用實際行動愛護妻子和孩子,守護好這個家庭,原告也露出久違的笑顏,同意與被告和好。
至此,該起離婚糾紛圓滿化解,挽救了一個瀕臨破碎的家庭。
(旬邑縣法院????孫啟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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