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蓮湖區(qū)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首次為未羈押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
2018年2月6日,蓮湖區(qū)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幫助律師在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對首例因取保候審未羈押犯罪嫌疑人提供認罪認罰從寬法律幫助。
整個幫助過程中,通過向犯罪嫌疑人宣讀"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告知"雙認從寬"的權利義務,在核實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和基本犯罪事實情況后,法律幫助律師結合該案實際對其進行了相關法律知識普及和講解,使犯罪嫌疑人進一步認識到觸犯國家法律給受害人和社會帶來的危害,促進其日后積極改造,爭取重新回歸社會。最后犯罪嫌疑人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區(qū)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米浩源向犯罪嫌疑人解釋"雙認從寬"制度
區(qū)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媛為犯罪嫌疑人宣讀"雙認從寬"權利義務告知書
法律幫助律師為犯罪嫌疑人宣講法律知識并制作談話筆錄
犯罪嫌疑人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在法律幫助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這一環(huán)節(jié),分為羈押人員和未羈押人員兩種。我區(qū)認罪認罰從寬試點工作自開展以來,累計辦理案件156件,此次是區(qū)人民檢察院首次為符合刑事案件"雙認從寬"制度的未羈押人員申請?zhí)峁┓蓭椭?。此后區(qū)法律援助中心將根據公訴機關的申請對更多自愿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進一步促進認罪認罰從寬試點工作的深入開展。(蓮湖區(qū)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楊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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