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會助力法院司法送達 消失四年的被告打來電話
“楊法官,我以為我兒子遇到詐騙了,如果他確實欠別人貨款了,我們會聯(lián)系他,給他做工作讓他還錢。實在不行我們先替他慢慢還?!边@是在安康市紫陽縣麻柳鎮(zhèn)堰碥村村委會辦公室,村支書通知被告父母到辦公室接受法院的詢問時被告父母說的一番話。
2015年5月28日,原告胡某榮與被告賀某剛簽訂運輸合同一份,原告為被告賀某剛運輸從漢中市西鄉(xiāng)縣堰口鎮(zhèn)宋某明處購買的地板條36噸,付款方式為司機替貨主墊付貨款4萬元。當天原告到宋某明處拉貨,替被告賀某剛墊付了貨款4萬元,將36噸木條從西鄉(xiāng)縣堰口鎮(zhèn)運到賀某剛指定的湖北省宜昌市秭歸縣卸貨。被告應(yīng)支付運費11500元,僅支付運費6500元被告因無錢支付,便向原告出具欠條一張載明下欠5000元,定于2015年8月5日付清。在長達四年的過程中,被告今推明緩,后失去聯(lián)系。原告無奈訴至法院請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quán)益。
漢中市鎮(zhèn)巴法院副院長楊云禮一行4人在向該村支書覃沛德說明原因并詳細了解賀某剛的家庭情況,覃沛德對法院干警進行了熱情接待,表示積極配合法院案件調(diào)查。覃沛德在打電話通知賀某剛的父母到村委會來的過程中,賀某剛主動打電話來詢問情況。承辦法院楊云禮與賀某剛通話中,向其說明了案件情況并告知了法律責任,敦促其積極應(yīng)訴,并通過微信順利送達了賀某剛的應(yīng)訴材料,消失4年的被告表示會積極償還這筆貨款。被告的父母隨后來到村委會,在與承辦法官交談了解案情后表示欠債還錢是天經(jīng)地義的事情,一定會給兒子做工作償還欠款。
法院通過村委會助力送達司法文書,也對躲避法院調(diào)查案件的人進行法制教育,增加了社會輿論壓力,收到良好的社會效果。
(鎮(zhèn)巴縣人民法院?楊云禮?呂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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