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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集中兌付涉案款2700萬余元

近日,旬邑縣人民法院舉行涉案款兌付大會,向西安某集團公司旬邑分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的431名受害群眾,集中發(fā)放涉案款2700萬余元。

據(jù)了解,自2010年12月起,西安某集團公司旬邑分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8948.2萬元,共計2404份合同。2015年,該公司因資金鏈斷裂,造成655份合同無法兌付,涉及431名受害群眾共計2712.9萬元。

旬邑縣人民檢察院受理該案后,及時召開會議進行研究部署,指派經(jīng)驗豐富的員額檢察官適用“捕訴一體”辦案機制辦理該案,并分兩次批準逮捕8名涉案人員。同時,該院圍繞注冊登記、涉案人員、審計評估、合同簽訂、資金去向、涉案款物、鑒定意見、主體認定等方面,提出補充偵查意見30余條。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扣押車輛4輛,凍結、追繳涉案款90萬余元,并對另外4名直接責任人采取相應的強制措施。

公安機關以詹某某等12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移送審查起訴后,旬邑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西安某集團公司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guī)定,向社會公眾吸收和變相吸收資金,擾亂金融秩序,且同時具備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500萬元以上、500人以上、造成直接經(jīng)濟損失250萬元以上三個條件,數(shù)額巨大,造成嚴重后果,已構成單位犯罪,應追訴西安某集團公司為被告單位。隨后,該院向旬邑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案件審理中,該院多次與法院、公安機關召開聯(lián)席會議。同時,為進一步追繳涉案款,法、檢、公辦案人員協(xié)作配合,多次奔赴漢中、寶雞、西安、咸陽等地追繳涉案款。最終,旬邑縣人民法院判處被告單位西安某集團公司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詹某某等12人有期徒刑5年至8個月不等的刑罰。2021年4月,咸陽市兩級法院通過凍結被告單位賬戶資金、扣劃款項,將2700萬余元涉案款全部追繳到位。

在兌付大會上,受害群眾代表給旬邑縣人民檢察院送上一面寫有“心系群眾?執(zhí)法為民”的錦旗。

(盧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