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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蕪湖中院公開宣判周幫海等被告人涉黑大案

安徽長安網(wǎng)訊 2月13日上午,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周幫海、丁紹萍、張榮華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上訴案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標志著盤踞無為縣數(shù)十年的邢朝剛、周邦海黑惡勢力被依法徹底掃除。蕪湖法院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切實增強了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17年12月21日,蕪湖市鏡湖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周幫海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認定被告人丁紹萍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對其他54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六個月不等的刑期和罰金。一審宣判后,周幫海、丁紹萍、張榮華等26名被告人提出上訴。

  市中院經(jīng)審理查明:上世紀九十年代,上訴人周幫海開始涉足電子賭博游戲機行業(yè),雇傭了丁紹萍、夏葉飛、阮傳寶等十余名無為縣社會無業(yè)人員看場護場,并以威脅、沖砸等暴力手段,對無為縣無城鎮(zhèn)境內(nèi)其他較大的賭博游戲機廳實施排擠和打壓,確立了在該區(qū)域內(nèi)“同行業(yè)”中公認的強勢地位,形成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的雛形。2005年10月,上訴人丁紹萍犯罪服刑出獄后,先后吸納了張徐海、張徐浩、項偉等社會青年加入組織,為周幫海經(jīng)營的浴場、賭博游戲機廳看場。為維護以被告人周幫海為首的組織利益,提升自已在無為縣的“江湖地位”,丁紹萍組織手下成員多次實施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暴力犯罪。至此,該犯罪集團迅速擴張,形成具有黑社會性質(zhì)的犯罪組織。該組織人數(shù)眾多,組織、領導者明確,骨干人員固定,形成以被告人周幫海、丁紹萍為首要分子,以張瑩瑩及被告人夏葉飛、張徐浩、張徐海等人為骨干,以被告人張榮生、肖和平、阮青等人為一般成員的層級。該組織以經(jīng)營電子賭博游戲廳、開設賭場等非法手段,長期獲取巨額經(jīng)濟利益,2001年至2014年期間非法獲利共計2700余萬元。在具備較強的經(jīng)濟實力后,又通過投資太陽宮殿迪吧、花園浴場、龍府宮賓館、邦諾典當行、鑫瑞小額貸款公司、海洲擔保公司等實體,聚斂財富。

  該組織在無為縣非法存在數(shù)十年,為爭奪經(jīng)濟利益,維護組織強勢地位,多次實施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這些違法犯罪活動由周幫海、丁紹萍明確指令或授意,少部分案件雖未得到直接指令,組織成員亦系遵從組織意圖、規(guī)定職責或一貫作法實施,并得到周幫海、丁紹萍的認可或出面善后。該組織及其成員實施組織性開設賭場犯罪8起、聚眾斗毆犯罪16起、故意殺人犯罪1起、故意傷害犯罪5起、尋釁滋事犯罪18起、非法拘禁犯罪1起、包庇犯罪2起。造成1人死亡、2人重傷、16人輕傷、多人輕微傷。該組織利用形成的強勢地位,采取暴力或者威脅等手段,壓制其他黑惡勢力團伙,對無為縣賭場行業(yè)形成非法控制。被告人周幫海長期籠絡、腐蝕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在組織成員實施犯罪被查獲后,尋求司法機關工作人員的庇護。該組織“稱霸”無為縣數(shù)十年期間,群眾是敢怒不敢言,對當?shù)厣鐣L氣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嚴重破壞了正常社會生活秩序。

  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一審判決根據(jù)本案犯罪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的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定罪及適用法律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該裁定為終審裁定。部分被告人親屬及新聞媒體和各界群眾旁聽了宣判。

  此前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依法審結邢朝剛等67名被告人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犯罪。當前,人民法院正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這場硬仗。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統(tǒng)一部署,切實依法履職,加強溝通協(xié)調(diào),打好掃黑除惡主動仗、整體仗。始終保持對黑惡勢力犯罪的高壓態(tài)勢,依法嚴懲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犯罪中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及其“保護傘”,把打擊鋒芒始終對準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確保打準、打狠、打出聲威和實效。

  黑惡勢力稱霸一方,給當?shù)亟?jīng)濟社會和人民群眾生產(chǎn)生活造成極大危害。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精神,蕪湖兩級法院勇于擔當、敢于亮劍、決心堅決打贏掃黑除惡這場攻堅戰(zhàn),繼續(xù)充分發(fā)揮審判職能作用,對黑惡勢力重拳出擊,全力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融入“平安蕪湖”建設,護航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韓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