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給甜棗后下狠手 “90后”詐騙22名微信好友230多萬
近日,黑龍江省雞西市城子河區(qū)人民法院判決一起涉及被害人22個人、總金額232萬多元的詐騙案,被告張某被處以十四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根據(jù)這一案件,黑龍江省雞西市城子河法院梳理了2017年至2018年第一季度該院受理的8件詐騙案,從中選擇三起比較具有代表性案件,總結(jié)其特點警醒市民預(yù)防詐騙,保護自身財產(chǎn)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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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xiàn)場。圖片由城子河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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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樸”90后詐騙“貪小便宜”受害人230多萬元
2016年,90后的被告人張某通過微信朋友圈,以“低價購房”、“低價購車”等名義,利用了被害人貪小便宜心理,先讓一些被害人得到甜頭,再騙取對方財物。一年時間共非法騙取22人錢財,涉案總價值人民幣達(dá)232萬余元,2017年2月5日被公安機關(guān)在吉林省琿春市板石鎮(zhèn)抓獲,抓獲時贓款已被張某揮霍。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gòu)事實騙取他人財物,被判處十四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萬能”租戶詐騙善良房主近15萬
2012年1至3月,被告人于某在租住被害人張某家房屋期間,謊稱某公司正在集資入股,入股10萬元,半年可獲利10萬。張某信以為真,將借來的11.5萬元現(xiàn)金以入股名義交給于大勇。之后于某謊稱北糧公司還可入股,1萬元一股,如介紹一股可提成0.3萬元,張便將此事告知親戚朋友,又將2.8萬元現(xiàn)金給于大勇入股。另外,于某還以謊稱其可幫助張某侄子辦理工作等事由,先后共計騙取張某14.885萬元。
2012年4月,于某趁張某不在家時搬家逃跑,2016年10月被抓獲,但贓款被其揮霍。被告人于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城子河法院辦案法官介紹,于某總買些小禮物送給張某,很多詐騙犯就是靠這種先送些小禮物,來博取受害人好感和信任再實施詐騙的。
“缺錢”商人騙光被害人養(yǎng)老錢
2010年4月至2011年12月期間,被告人劉某因做生意需要用錢,便采用辦理養(yǎng)老保險、退休、用假房照借款等方式,陸續(xù)騙取被害人莊某、李某等錢款共計人民幣74.2萬元:
2012年被告人劉某因無能力歸還錢款,逃跑至山東省,2017年9月14日,公安機關(guān)在山東省德州市將其抓獲。2018年3月被告人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預(yù)防詐騙,我們平時要注意哪些呢?
要有防止被騙的意識,不要跟風(fēng)、盲從。如被告人張某詐騙案中,一部新上市的蘋果手機市場價格在數(shù)千元以上,而被告人以舊手機加幾百元就能換取新的蘋果手機的方式,誘騙被害人交錢,甚至一個被害人被騙數(shù)次。所以一定要樹立安全意識,不要相信水貨、特殊進貨渠道等說辭,購買大額物品,一定要到正規(guī)經(jīng)營場所。
切記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也不要相信行為人能辦成法律所禁止的事情。遇事要“多動腦”、“跑跑腿”,多和家人商量,到相關(guān)政府部門詢問,不要輕易相信個人。
對行為人提供的“抵押物”一定要驗證真?zhèn)?。以房照為?#xff0c;拿到行為人交付的房照,一定要到房產(chǎn)管理部門查一查該房屋是否真實存在,并且一定要辦理抵押登記,才能產(chǎn)生法律上的抵押效力,在受償債權(quán)時,才能享有優(yōu)先權(quán)。(文中當(dāng)事人均為化名)(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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