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榆陽:男子利用微信傳播淫穢視頻被判刑12年
(榆陽區(qū)人民法院 尤雄 劉文慧)近日,榆陽區(qū)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被告人樊某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一案,一審判處被告人樊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50萬元。
經審理查明:2016年1月以來,被告人樊某通過在榆陽區(qū)各商場、市場、公共設施粘貼“加微信看電影”、“30元包會員看片”之類的小廣告的方式添加會員,利用微信紅包轉賬的方式收取5元至598元不等的各級會員費,并在其注冊的百度網盤內建立相應等級百度網盤好友群,定期向這些群內推送淫穢視頻。經榆林市公安局對被告人樊某所使用的百度網盤內的電子數據文件進行鑒定,該網盤內存儲的數據文件資料中有淫穢視頻1579部、淫穢音頻56段、淫穢文本文檔90個,淫穢圖片19張。經榆林市公安局榆陽分局民警從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調取被告人樊某先后使用的四個用于收取會員費用的微信號,查明其共計收取會員費用271047.99元。
另查明,被告人樊某曾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樊某以牟利為目的,利用互聯網、移動通信終端在一定范圍內廣泛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其行為侵犯了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以及國家對文化娛樂制品市場的管理,觸犯了刑法相關規(guī)定,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依法應予懲處。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樊某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的事實及罪名成立。被告人樊某其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屬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鑒于其在偵查、審查起訴以及庭審中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又可從輕處罰。法院為了維護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以及國家對文化娛樂制品市場的管理,打擊刑事犯罪,依照刑法相關規(guī)定,一審判決被告人樊某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