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誠保平安 奮進新征程 建功新時代

西安一惡勢力團伙上演“色情套路” 19歲“頭目”獲刑14年半

在網(wǎng)上印刷招嫖卡片,分發(fā)到各大酒店,待招嫖人員聯(lián)系后,一幫不務正業(yè)的青年就以“賣淫女”同伙為誘餌,除了索要服務費,還以暴力、脅迫手段強行索要“安全費”,甚至用上了電警棍、辣椒水!12月26日上午,碑林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并當庭宣判。

  2018年9月28日晚,入住太白北路某酒店的住客張先生撥通了招嫖小卡片上的電話,稱需要色情服務。很快,“賣淫女”來到酒店房間,一同來的還有一個送人的小伙,在向張先生要了500元服務費后,賣淫女借故離開房間,小伙又索要2000元“安全費”,遭張先生拒絕后,又上來兩個男子,對張先生進行毆打,強行劫取800元。其間,一名男子除毆打外,還持匕首扎床單威脅,搶走張先生華為手機一部,并以手機轉賬方式劫取了1296元。隨后,幾人離開。

  除張先生外,9月30日至10月16日,還有多名招嫖人員以同樣的方式被同一團伙人員劫取財物,多人被用電警棍威脅。

  10月11日,兩名被害人被劫取26280元,還被噴辣椒水。

  10月19日,該案大部分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刑事拘留。經(jīng)查,19歲的杜某是周至縣人,初中文化。主要同伙茍某、榮某分別來自旬邑縣、周至縣,均不到19歲。

檢察機關指控,2018年9月初,杜某為了達到非法斂財?shù)哪康?#xff0c;策劃以提供虛假色情服務為由,非法劫取招嫖人員財物。為此,杜某糾集茍某、榮某合謀共同劫取招嫖人員財物,并對組織人員進行分工,向部分重要成員講解作案手法。茍某、榮某遂糾集6名被告人及馬某某(女,另案處理)、齊某(在逃)、萬某(在逃)等人逐漸形成一個較為穩(wěn)定的犯罪集團。

  為實施犯罪,杜某通過網(wǎng)絡購買了電警棍、辣椒水等作案工具并配發(fā)給重要成員。此外,杜某通過網(wǎng)絡印刷招嫖卡片并指使茍某、榮某等人在碑林區(qū)、蓮湖區(qū)的各大酒店分發(fā)。杜某為控制客戶來源,其通過招嫖卡上印刷的微信、電話統(tǒng)一對外聯(lián)系招嫖人員。在招嫖人員聯(lián)系杜某后,杜某將招嫖人員所在酒店和房間號等信息告知茍某或者榮某,由茍某或榮某帶領“賣淫女”馬某某以提供虛假色情服務為由,采用暴力、脅迫手段強行劫取招嫖人員財物。杜某要求所有集團成員將所劫取財物統(tǒng)一上交,由其統(tǒng)一管理,分配違法所得,其占有違法所得的70%,其余30%交由其他成員進行分配。

  12月26日上午,碑林區(qū)法院公開審理該案,杜某等9名被告人出庭受審。這也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碑林區(qū)的第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除一名被告人對指控有異議外,包括杜某在內(nèi)的其余被告人均表示認罪。

  審理中,杜某供述,以這種方式搶劫招嫖人員是因身邊的幾個人“都在弄這事?!彼Q,“賣淫女”馬某某只是誘餌,他買電警棍、辣椒水是為了防身,由于在作案中有人使用了電警棍、辣椒水對付招嫖人員,他承認“防身”的想法是一廂情愿。在他口中,所謂的“安全費”就是“萬一出事,用這錢撈人呢”。

  經(jīng)過審理,碑林區(qū)法院當庭以搶劫罪判處首要分子杜某有期徒刑14年6個月,并處罰金8萬元,其余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3年6個月至1年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華商記者 寧軍 張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