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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販子張維平、周容平被判死刑,案涉九名幼兒至今下落不明

被拐兒童申聰的父親申軍良手拿判決書,申聰至今下落不明。

被拐兒童申聰模擬畫像。

  28日上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維平、周容平、楊朝平、劉正洪、陳壽碧拐賣兒童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拐賣兒童罪判處張維平、周容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楊朝平、劉正洪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陳壽碧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05年期間,被告人張維平通過刻意搭訕結識被拐賣兒童的家人,趁其不備抱走小孩,并販賣牟利,累計作案八宗;此外,被告人周容平提議,與楊朝平、劉正洪、陳壽碧密謀策劃,闖進出租房內,將被害人母親捆綁,強行抱走被害人后交給張維平販賣。案涉九名幼兒至今下落不明。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維平、周容平、楊朝平、劉正洪、陳壽碧拐賣兒童,其行為均已構成拐賣兒童罪,依法應予懲處。其中張維平、周容平、楊朝平、劉正洪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應當分別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陳壽碧起次要作用,是從犯,依法應當從輕處罰。且張維平曾因拐賣兒童被判處有期徒刑,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