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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做“沉默的羔羊”

案情回顧

2021年9月8日,西安市新城區(qū)人民法院經(jīng)過審理,發(fā)出一則人身保護令。

申請人魏某與被申請人王某于2020年5月18日經(jīng)人介紹認識,今年3月登記結婚,無共同子女?;楹?#xff0c;魏某發(fā)現(xiàn)王某性格暴躁易怒,處事偏激,動輒因家庭瑣事便進行言語暴力、猜忌侮辱,導致魏某一度精神崩潰,無法正常工作生活。今年6月,魏某提出離婚,王某更是以威脅、恐嚇的方式,不斷騷擾魏某及其家人。8月19日,王某到魏某母親房屋外進行砸門、吼叫等暴力行為,給魏某年邁的母親造成嚴重威脅,魏某報警后,王某才離開。

王某甚至多次威脅要到魏某工作的單位鬧事,對魏某造成了嚴重的心理負擔,令魏某精神極度恐慌,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法院審理

新城法院經(jīng)審查認為,人身保護令目的是為避免當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解除所面臨的家庭暴力的危險。申請人魏某提供的微信記錄中表明被申請人王某有前往申請人工作單位解決雙方糾紛的意愿及行為。

綜上所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之規(guī)定,裁定:禁止被申請人王某接近、進入申請人魏某工作單位。

如王某違反上述禁令,將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視情況輕重,處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律師說法

陜西忠信誠律師事務所的董欣律師解答了記者的相關疑問。

什么行為稱得上是家庭暴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明確規(guī)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jīng)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梢?#xff0c;家庭暴力不只局限于“動手”,不適當?shù)摹皠涌凇币矔|碰到法律禁區(qū)。

面對家庭暴力,哪些人有權利反映求助?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都有權利反映情況,進行求助。

受害人可以向哪些部門求助?

既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lián)合會等單位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家庭暴力的加害人應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家庭暴力情節(jié)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此法中對情節(jié)輕重的界定未作具體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的適用范圍?

現(xiàn)有法律對家庭成員的界定是基于血親、姻親和收養(yǎng)關系形成的法律關系,除此之外,該法附則中明確表示“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guī)定執(zhí)行”,也就意味著監(jiān)護、寄養(yǎng)和同居等關系的人之間發(fā)生的暴力也被納入到家庭暴力中,受到法律約束。

證據(jù)收集

為幫助、引導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效收集和固定家庭暴力證據(jù),全國婦聯(lián)權益部編寫了《家庭暴力受害人證據(jù)收集指引》,希望為家庭暴力受害人依法維權提供幫助。

證明發(fā)生過家庭暴力事實的證據(jù):

公安機關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鑒定意見等,包括公安機關出警后制作的受害人的詢問記錄、施暴人的訊問筆錄、報警回執(zhí)等;公安機關對加害人、受害人出具的告誡書;公安機關依法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后,抄送給受害人的決定書副本;公安機關對受害人進行傷情鑒定后出具的報告。

村(居)民委員會、婦聯(lián)組織、反家暴社會組織、雙方用人單位等機構的求助接訪記錄、調解記錄等。受害人如果曾經(jīng)到這些機構投訴,可以申請查閱調取詳細記錄,也可以向法院申請調取投訴記錄。

病歷資料、診療花費票據(jù)。因家庭暴力就醫(yī)時,保存好就醫(yī)的病歷資料、診療花費票據(jù)等。

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的錄音、錄像。在保證人身安全的情況下,可以對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的過程進行錄音、錄像。

身體傷痕和打砸現(xiàn)場照片、錄像。對家庭暴力造成的身體傷痕和打砸現(xiàn)場拍照、錄像。

保證書、承諾書、悔過書。如果加害人有悔過的表現(xiàn),可以要求加害人寫保證書等,并簽署姓名及日期。

證人證言、未成年子女證言。請目睹或聽到家庭暴力發(fā)生情況的鄰居、同事、未成年子女等作證。

受害人的陳述。

證明面臨家庭暴力現(xiàn)實危險的證據(jù):

如果加害人通過電話、短信、微信、QQ、電子郵件等威脅、恐嚇的,受害人可以用錄音、截屏等方式備份保存此類證據(jù),具備條件的,可以通過公證處提取電子證據(jù)。

律師提醒

家庭暴力不只是毆打,還包括經(jīng)濟控制(嚴格控制夫妻共同財產(chǎn)和家庭收支等)、身體暴力(毆打、捆綁、限制人身自由)、精神暴力(侮辱謾罵、不予理睬、不給治病、不肯離婚等)、性暴力(強奸、強迫的羞辱性性行為)。

家暴,不只是家務事,而是違法甚至是犯罪行為。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shù)次,每一次沉默都會迎來下一次傷害,面對施暴者,受害人要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拒絕成為“沉默的羔羊”。

同時,法律還要求了強制報告,即學校、幼兒園、醫(y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未按規(guī)定向公安機關報案,造成嚴重后果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