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公布 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新華社北京2月9日電9日,國家宗教事務局公布《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該辦法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辦法共七章五十二條,規(guī)定宗教教職人員的權利和義務,規(guī)范宗教教職人員行為,明確宗教教職人員權利救濟渠道;規(guī)范宗教教職人員、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的備案,加強宗教教職人員證書的管理;規(guī)定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對宗教教職人員進行行政管理,保護宗教教職人員的合法權益;明確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在教育、培養(yǎng)、管理宗教教職人員方面的職責;強調加強宗教教職人員信息化管理。
國家宗教事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的公布施行,對于深入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規(guī)范宗教教職人員管理,加強宗教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我國宗教中國化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