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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完拉著被害人一起喝酒?倆劫匪花樣作死被抓

“你是如何歸案的?”

?“我和熊某搶劫完后,又想喝酒,就問被害人喝酒不,他說喝,我就讓熊某看著他們別讓跑了,我去買酒回來和他喝,正喝著,警察就來了......”聽到這里,我實在是想象不出來周、熊二人是有多大的酒癮,真是不喝酒限制了我的想象力,但令我意想不到的還遠不止這一點......

2018年3月的一天,周某閑來無事叫朋友熊某到自家喝酒,正在單位上班的熊某接到喝酒邀請后特意請假半天赴約喝酒。二人從下午兩點一直喝到了晚上八點,仍意猶未盡,又相約到村口飯店接著喝。

豬一樣的隊友

酒精是個“好東西”,周某提意出去“耍威風”,二人一拍即合。趁著夜色,周某拿出兩把小刀,遞給熊某一把,

“咱們出去耍威風,你拿刀干嘛?”熊某不惑的問道。

“拿刀扎勢呀,像混社會的。來,快別腰上,一會兒咱倆先去坐個霸王車”周某一本正經(jīng)的回答到。

于是二人攔截一輛出租車,當車行至長安區(qū)某學院附近時,周某見四周無人便讓司機停車,快速拉開車門大吼一聲“跑”迅速消失在路邊的樹林里。喝多了的熊某還沒回過神來,一看配合失誤,傻傻的呆坐在車中。后來他“乖乖”付了車費。連出租車司機都沒看明白,這兩人到底演的是哪一出啊?.....

加個好友來搶劫

一看霸王車沒坐成,周某心里很是不滿,一邊埋怨著“豬一樣的隊友”,一邊繼續(xù)沿著小路前行。此時,一男一女又進入了周、熊二人的視野。一看“獵物”再次出現(xiàn),周某趕緊上前故意碰撞引起對方不滿,進而拿出事先準備好的小刀威脅被害人

?“把錢拿出來!”

“我身上沒帶錢?!?/p>

“身上沒錢,手機里有錢沒?”

“微信里有三百”

“來來來,咱倆加個好友,把錢轉(zhuǎn)給我”

什么?加好友???

......就這樣周某和被害人互加為好友。終于三百元搶劫成功......

三百元“到賬”后,還能干點啥?

跑!?

No、No、No!

再來喝酒!就這樣劫犯與被劫者三人席地而坐,推杯換盞.....

不是因為刀在脖子上架著,你還以為是三哥們兒在野炊呢......不巧的是,此時警察出動,周、熊二人雙雙落入法網(wǎng)。

近日,長安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將周、熊二人依法批準逮捕。辦案檢察官介紹,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缎谭ā返?8條第4款規(guī)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檢察官提示:夜晚出門盡量避免在人少、偏僻、光線昏暗的道路行走;如遇犯罪侵害盡量保持沉著冷靜,避免與犯罪分子發(fā)生直接沖突,同時注意觀察周圍環(huán)境,尋求逃脫時機;遭遇犯罪侵害應盡可能保存好相關證據(jù),及時報案。

(長安區(qū)人民檢察院??向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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