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老人瑣事傷他人 檢察官情法相融暖人心
?
?
?
?
“被告人蔡某,現(xiàn)在開始開庭……”這是一個普通開庭的情景,但其背后卻有著一段暖心的司法小故事。
事情發(fā)生在2017年的4月17日上午九時,當時的被告人蔡某某,年齡已高達78歲,是吳起縣五谷城鎮(zhèn)某村村民。因懷疑自己兒子所住院落外水溝內的一顆松樹被被害人劉某某拔掉,蔡某某便與其妻子來到該院落外,與被害人劉某某進行爭辯,進而引發(fā)矛盾。當被害人劉某某即將轉身離開之時,被告人蔡某某拿起一把鐵锨對劉某某進行毆打,措不及防的劉某被打成了輕傷二級。蔡某莫因故意傷害他人,被當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但由于其年事已高,被取保候審在家。
“案件初到手中,我了解到了當事人的年齡及身體狀況,許多念頭便在我腦海中閃過,如案件的證據關、事實關,庭審現(xiàn)場、化解矛盾、刑事和解等,我知道自己得做許多的工作了”。負責辦理此案的吳起縣人民檢察院員額檢察官文治全回憶起自己初受案件時說道。
說時遲,那時快,一貫具有雷厲風行辦案風格的檢察官文治全迅速開展工作,加班加點仔細認真迅速地瀏覽了卷宗,為了進一步掌握案件的詳細信息,他更是不辭辛苦,多次前往雙方當事人的家中,就案件的細節(jié)性問題詢問了雙方當事人,告知了其訴訟權利義務,并走訪了該村其他村民等。同時,還就化解雙方矛盾,達成刑事和解做了許多工作。
正如該院副檢察長、刑事檢察部部長閆俊所說:“案情雖然簡單,但犯罪嫌疑人已年逾古稀,而且行動不便。所以,我們對于此案是慎之又慎、細之再細,做了大量工作,多次就案件的證據關、事實關進行了研究與探討,并兩次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全力確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最終,案件的真實情況已“浮出水面”,案件的事實、證據鎖鏈等都得到了相互印證。與此同時,該院也充分地考慮到了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情況,經院黨組研究決定:一方面要全力確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司法權益。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78歲,耳聾,因此,檢察院依法指派當地法律援助律師為蔡某某進行辯護;另一方面要積極協(xié)調法院,將庭審地點爭取放在蔡某某老人家的住所地。所以,便有了開頭時的家中庭審現(xiàn)場。
“我老漢活了一輩子,以前總覺得司法機關是冷冰冰的,沒想到還這么有人情味,不論怎樣,我很感謝你們!”家中庭審結束后,老漢蔡某某激動地說道。
“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作為檢察機關,我們僅僅做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該院員額檢察官文治全握著老人的手說道。
幾句簡單的對話,卻飽含了檢民之間的深厚情誼,體現(xiàn)出檢察機關“立檢為公、執(zhí)法為民”的辦案宗旨,更讓蔡老漢相信黨領導下的檢察機關始終將人民群眾的權益擺在至高無上位置的堅定決心,一幅暖心的畫面永遠地刻印在了蔡老漢的心中。
(吳起縣人民檢察院??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