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橫穿馬路了!兩男子醉酒橫穿馬路被撞身亡
夜雨淅淅瀝瀝地下著,聚會結(jié)束的黃某和賴某準備回家,醉醺醺的兩個人相互攙扶著,晃晃悠悠的橫穿馬路。然而兩個人沒想到的是,這踏出去的一腳,毀掉了三個家庭的幸福。
案情速遞
2019年07月12日,屈某卸完貨后,駕駛車輛往回走。車輛沿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某十字南時,將正在由東向西橫穿馬路的行人黃某、賴某撞傷,造成交通事故。后黃某、賴某經(jīng)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
經(jīng)鑒定,屈某駕駛機動車,未按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黃某、賴某橫過機動車道,未從人行橫道通過,未確認安全后通過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目前,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雁塔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本案中:
犯罪嫌疑人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guī)定,涉嫌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133規(guī)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檢察官溫馨提示
駕駛員朋友在路況較差的環(huán)境下,駕駛車輛應首先觀察好路況再駕車行駛;行人過馬路時,一定要走人行橫道、地下通道和人行天橋等過街設施,切勿橫穿馬路。
(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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