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誠保平安 奮進新征程 建功新時代

疫情防控,這些法律底線千萬不能碰

春節(jié)的腳步日益臨近,但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復雜,防范疫情反彈壓力加大,疫情防控不能松懈,強化疫情防控,做好防護工作,是每家單位、每個人必須重視的頭等大事。但在現(xiàn)實生活中還有個別人員不服從指揮、不積極配合防疫工作,如果出現(xiàn)這種情況,應該承擔什么法律責任呢?

傳播謠言

某知名·散布流言蜚語·一級愛好者

聽老劉說X地因疫情封城了,好多人都確診了,我要趕緊發(fā)到朋友圈、好友群給大家說一下。

若經證實,此類消息確為謠言,且多次被轉發(fā)、傳播,嚴重影響當地生產經濟秩序,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呢?

一:罰款、拘留?!吨腥A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有期徒刑?!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第二款規(guī)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p>

不服從政府防疫措施

某知名·唯我獨尊·人士

為什么要讓我掃健康碼?為什么要測我體溫?為什么不讓我出去?為什么要隔離我?~~我就不!你們能拿我怎么辦?

疫情防控工作中,單位和個人有如實報告、緊急自救、服從指揮、積極防疫的義務,若不服從政府防疫措施,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呢?

一:罰款、拘留。《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拒不執(zhí)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tài)情況下依法發(fā)布的決定、命令的;(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

二:有期徒刑?!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第三百三十條第一款規(guī)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四)拒絕執(zhí)行衛(wèi)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

引起疫情傳播

某知名自欺欺人人士

只要我不說,沒人知道我接觸過誰!

若被查實,隱瞞疫情,造成疫情傳播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呢?

《國境衛(wèi)生檢疫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違反本法規(guī)定,引起檢疫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引起檢疫傳染病傳播嚴重危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p>

《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條規(guī)定:“違反國境衛(wèi)生檢疫規(guī)定,引起檢疫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p>

(鳳翔縣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