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的賠償數額顯失公平
陜西西安:對一起涉工傷保險賠償民事糾紛案提請抗訴
“哪里有活兒就去哪里,給娃多攢點學費。有檢察官的支持,我們在外打工有了底氣、有了依靠?!迸R近年關,張某向陜西省西安市檢察院檢察官提起自己的新年計劃。
2023年2月,張某來到西安市檢察院,就工傷賠償一案申請檢察監(jiān)督,該院收到線索后及時介入調查。
西安市檢察院檢察官經調查了解到,2016年5月,張某入職陜西省某建筑勞務有限責任公司,擔任砼工工長。2017年3月,張某在工地工作時意外受傷,住院治療22天。之后,該公司與張某簽訂協議書,約定就其意外受傷一事賠償張某醫(yī)療費5.5萬元,由公司直接支付給醫(yī)院,并一次性補償張某8.8萬元。同時,雙方還約定付清費用后,就此事再無任何爭議。
2019年6月,西安市長安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張某受到的事故傷害認定為工傷。同年9月,西安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鑒定結論書》,鑒定張某的傷殘等級為九級。張某隨后通過快遞方式向公司郵寄送達了《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并向西安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請求確認雙方勞動關系解除,并要求公司支付其相關工傷保險費用,西安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支持了其仲裁請求。
“我們已經達成約定,并付清了賠償款,他的這些要求是不合理的?!泵鎸χ俨媒Y果,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不服,向西安市雁塔區(qū)法院起訴。雁塔區(qū)法院一審判決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公司應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差額。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西安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西安市中級法院認為,雙方簽訂的協議合法有效,張某未提供證據證實協議違背其真實意愿,向公司主張工傷保險費用的請求不能成立。經審理,西安市中級法院判決公司無需支付工傷保險費用。
收到張某的監(jiān)督申請后,西安市檢察院民事檢察部主任朱筱瀅在辦案時認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就工傷的賠償事宜進行約定,但約定不能排除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和勞動者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法定權利,因此,當賠償數額有失公平時,用人單位應依法向勞動者支付低于法定工傷保險待遇的差額部分。
2023年6月,西安市檢察院認定該案符合抗訴條件,并依法提請陜西省檢察院抗訴。2023年10月,陜西省檢察院向省高級法院提出抗訴,省高級法院指令西安市中級法院再審該案。西安市中級法院再審后認為,檢察機關的抗訴理由成立,應予采納。2024年3月,西安市中級法院作出再審民事判決,判令公司自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支付張某工傷待遇差額12萬余元。目前,張某已收到全部錢款。
為切實維護好勞動者合法權益,西安市檢察院以制度凝聚勞動者權益保護合力。2024年7月,該院推動在全市范圍建立“檢察+工會”保障勞動者權益協作機制,共同設立勞動法律服務站,當前已為勞動者提供法律咨詢服務20余次,并指導區(qū)、縣檢察院與法院、人社部門建立“支持起訴+依法行政+檢察監(jiān)督+司法救助”社會治理新模式。截至目前,西安市檢察機關和同級工會組織已經實現了協作機制全覆蓋。(王梁 王玲 黃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