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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60萬!蒲城警方破獲系列公租房詐騙案

3月3日,渭南市蒲城縣公安局興鎮(zhèn)派出所舉行返贓大會,現(xiàn)場向20名受害群眾返還現(xiàn)金60萬元。而一起以幫助辦理“公租房”名義詐騙他人錢款案件也逐漸讓人熟知。

2021年11月24日,家住蒲城縣的沈先生匆忙來到興鎮(zhèn)派出所報案,稱有人在興鎮(zhèn)以幫助辦理“公租房”的名義騙取了他2萬元。據(jù)民警調(diào)查,沈先生2021年6月份經(jīng)朋友介紹認識了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女,42歲,蒲城縣孫鎮(zhèn)人),隨后二人添加了微信好友。在雙方交談中,姜某某稱其在住建局有關(guān)系,2萬元就可以辦到一套公租房,一個月就能到手,問沈先生要不要來一套。心動的沈先生雖對姜某某的能力半信半疑,但嫌疑人給沈先生留下的“無所不能”的“好”印象,再加之是朋友介紹的,還是降低了防范意識,遂一口氣要辦理兩套公租房,后通過微信向犯罪嫌疑人姜某某轉(zhuǎn)了4萬元。滿懷期待的沈先生一直等到11月24日也沒見到自己的公租房。在這期間,沈先生曾多次詢問姜某某公租房辦理情況并要求退款,犯罪嫌疑人以各種理由推辭,稱公租房辦理需要時間,讓沈先生繼續(xù)等待不要退款。沈先生越想越不對勁,意識到自己可能受騙后便來到派出所報案。

接到報警后,民警快速出擊,于2021年11月25日在縣城某建材市場一出租屋內(nèi)將犯罪嫌疑人姜某某抓獲,姜某某很快承認了其以辦理公租房的名義騙取沈先生微信轉(zhuǎn)賬4萬元的犯罪事實。但隨著案件的深挖,民警發(fā)現(xiàn)本案中還隱藏著一起“案中案”。原來,姜某某也是被人以同樣的理由騙過。

2021年4月中旬,姜某某經(jīng)朋友介紹認識到了自稱有關(guān)系能辦到公租房的另一犯罪嫌疑人劉某(女,35歲,蒲城罕井人),劉某讓姜某某幫其介紹“客源”,辦理一套只要15000元,但需要先交付5000元定金。姜某某信以為真,遂將其親朋共計12人介紹辦理公租房,并收取5000元定金或15000元全款,但每套房只轉(zhuǎn)給劉某定金5000元,其余錢財自己則用于償還了債務(wù)。直至2021年5月底6月初,姜某某意識到劉某并沒有能力幫人辦理公租房,方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但貪婪的心理已作祟,為謀取私利,便開始以自己的名義對外宣稱可以以2-3萬元幫人辦理公租房。從六月初至九月中旬,陸陸續(xù)續(xù)有22名群眾被姜某某詐騙錢財共計60萬元。

民警很快就找到了劉某,劉某也對自己以辦理公租房的名義實施詐騙的犯罪實施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劉某已被蒲城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示:公租房或者廉租房一定要通過正規(guī)程序進行申請,對以能幫忙申請廉租房為由索要錢財?shù)娜藛T,要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