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群眾解民憂 這些做法有亮點(七十八)
編者按:習近平總書記在黨史學習教育動員大會上強調(diào),全黨同志要做到學史明理、學史增信、學史崇德、學史力行,學黨史、悟思想、辦實事、開新局,以優(yōu)異成績迎接建黨100周年。為扎實開展好“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把學習成果轉化為工作動力和成效,全省政法各單位虛心傾聽民意,多方匯集民智,扎實解決民憂,溫暖凝聚民心,推動黨史學習教育走深走實。
咸陽長武縣交警:“四個強化”助力平安長武建設
今年以來,咸陽市長武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緊密結合“減量控大”事故預防工作,緊盯路面管控、宣傳教育、事故預防、隱患排查四大戰(zhàn)場,精細落實舉措,最大限度為群眾出行創(chuàng)造安全、暢通、和諧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全力確保轄區(qū)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的持續(xù)平穩(wěn)。
強化路面管控,嚴防事故發(fā)生。圍繞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大力開展秩序整治。大隊突出對夜間、午間、凌晨等事故多發(fā)時段的巡邏管控,確保路上有警車見警燈、有違法能查處;依托姜曹公安檢查站、312國道長武超限檢測站,強化對易肇事肇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打擊查處;強化宣傳教育,營造濃厚氛圍。結合“美麗鄉(xiāng)村行”“122全國交通安全日”開展平安建設宣傳活動;強化隱患排查,加強事故風險防控。大隊持續(xù)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滾動排查,建立排查、治理、回頭看的管理臺賬,運用報告、通報、抄告、警示等機制,推動相關單位落實隱患治理責任;強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服務質(zhì)量。
大隊嚴格落實“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實公安部20項“一次辦、馬上辦、就近辦、網(wǎng)上辦”改革新舉措和10項深化公安交管便民利民服務措施,努力為群眾提供高質(zhì)量公共服務,在棗園派出所開通了車駕管業(yè)務辦理窗口,解決了偏遠鄉(xiāng)鎮(zhèn)群眾辦事不便的問題。大隊還切實改善窗口服務環(huán)境。建成啟用了車管所查驗區(qū),落實了科目三考試,縮短了群眾辦理車管業(yè)務的時間。改造升級了機動車駕駛人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學習室,推進網(wǎng)上教育平臺工作。大隊始終秉承“切實讓群眾得到更優(yōu)質(zhì)、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務”,做到讓數(shù)據(jù)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銅川耀州區(qū)司法局:八旬老人行動難 公證上門解煩憂
11月19日,銅川市耀州區(qū)司法局服務大廳接待了一位急匆匆的群眾,當事人姚某說自己的父親2020年8月去世后留有一筆存款無法取出,此時家里急需這筆錢。公證員告知姚某需辦理繼承公證,并指導他盡快準備好相關材料,但姚某聽聞卻面露難色。原來作為五位繼承人之一的母親張某某年逾八十,有支氣管炎擴展和肺炎疾病,隨時都要吸氧,行動不便,無法到公證處現(xiàn)場辦理公證。
了解到該情況后,耀州區(qū)司法局公證處及時開通綠色通道,2名公證員驅車趕到老人張某某處,依法為老人辦理了繼承權公證,使老人久懸不安的心終于安定下來。老人說:“我生前與老伴辛辛苦苦大半輩子,他去世后我才知道我們這些年還有這么多錢在他的賬戶上,現(xiàn)在看病急需用錢又無法取出,我每天難以入睡,現(xiàn)在遇到你們,我就放心了?!?/p>
今年以來,為了解決群眾“急難愁盼”的具體問題,耀州區(qū)司法局深化“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在司法行政工作中力推各項便民利民舉措,不斷提高群眾的滿意度,獲得感。
漢中中院:公正審判得民心 群眾送錦旗表情意
11月23日,當事人尹某華從漢中市略陽縣專程趕到漢中中院,將一面載有“辦事公道、深得民心、秉公執(zhí)法、不徇私情”的錦旗送到了民三庭,激動地說:“你們辦事公道,我的案子終于有了結果,也已經(jīng)執(zhí)行完畢,非常感謝?!?/p>
尹某華是一件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一案的被上訴人。上訴人沈某潔的父親沈某平于2008年7月5日和2014年3月9日兩次向被上訴人借款共計52000元。2011年10月31日,沈某潔之母去世,2014年5月4日,沈某平去世。2017年11月2日,沈某平之母去世。沈某潔系沈某平獨生女,故其繼承了沈某平的所有財產(chǎn)。一審法院判決沈某潔承擔52000元的本息還款責任后,沈某潔不服,以一審法院程序違法,訴訟時效已過以及否認借條系其父沈某平所書寫為由提起上訴,以此否認借條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二審法院查明案件焦點問題以后,果斷啟動鑒定程序。經(jīng)鑒定,該兩張借條確系沈某平親筆書寫。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尹某華最后說,案子金額雖然不大,但漢中中院辦案法官一心為民辦實事的寶貴精神和有理有據(jù)公正公平的二審判決,讓我們老百姓在寒冷的冬天感到了公正判決帶來的司法溫暖。
商洛山陽公安局:被“偷”手機失而復得 群眾滿意對山陽民警點贊
2021年11月24日晚7時許,一名中年男子到商洛市山陽縣公安局照川派出所報警稱,其是中村鎮(zhèn)人,下午六時許開車在西照川鎮(zhèn)錦園小區(qū)賣水果時,手機被偷了,要求調(diào)查處理。
接到報警后,照川派出所民警迅速詢問報案人手機被偷的相關情況,并立即開展調(diào)查走訪。正當民警在走訪調(diào)查之際,有群眾反映仁和綠園小區(qū)的微信群里有人稱撿到一部手機,正在尋找失主,民警迅速與信息發(fā)布者聯(lián)系,確定身份后將手機找回。當民警把被“偷”的手機遞到報警人李某手上時,他激動的說:“我都不抱任何希望了,沒想到你們真的給我找到了”。通過調(diào)查獲悉,報警人李某的手機并不是被人偷了,是其在小區(qū)賣水果的時候不慎遺失,被小區(qū)的一個小孩撿到,這才有了開頭李某報警的那一幕。
民警在此提醒大家,出門在外一定要管護好自己的貴重物品,避免丟失遺失,造成財產(chǎn)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