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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國推廣江西法院“收轉發(fā)E中心”模式



收轉發(fā)E中心功能介紹



收轉發(fā)E中心登錄頁面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fā)文件并召開全國視頻會議,進一步提升全國法院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和深度應用水平。江西法院“收轉發(fā)E中心” 被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確立為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集中模式并向全國推廣。

  2018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和深度應用工作的通知》,確認江西法院訴訟材料“收轉發(fā)E中心”為電子卷宗集中生成模式,以4頁的附件形式向全國法院詳細介紹了“收轉發(fā)E中心”具體功能和流程。

  2018年1月2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開全國法院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和深度應用工作視頻會議,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信息中心主任許建峰對全國法院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和深度應用提出工作要求。

  劉貴祥指出,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工作是法院全業(yè)務網(wǎng)上辦理、全流程依法公開、全方位智能輔助工作的基礎,意義重大,不能簡單地理解為結案后將紙質卷宗掃描為電子檔案,喪失了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應具備的為法官辦案提供智力支持等基本功能,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和深度應用工作要植樹造林,不要做盆景,好看不好用。

  會議要求,2018年6月底前,全國各高院應至少實現(xiàn)高級人民法院、一家中級人民法院及其所屬一家基層人民法院文檔電子化和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的三級法院試點,形成可復制、可推廣和選擇的基本模式。

  會議指出,江西法院、河北法院、吉林法院先行先試,全省法院實現(xiàn)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和深度應用,為全國法院做出了表率。全國各高級人民法院、中級法院、基層法院信息化工作分管院領導及信息技術部門全體同志參加了會議。

  2017年全省各級法院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訴訟材料收轉發(fā)E中心”(以下簡稱“E中心”),借助“江西法院收轉發(fā)E中心”平臺,統(tǒng)一辦理訴訟材料集中接收、掃描、轉遞及法律文書送達等工作,實現(xiàn)訴訟材料收轉發(fā)工作的集約化、智能化和一體化。E中心旨在通過剝離法官事務性工作,實現(xiàn)電子卷子隨案同步生成;強化智能化運用輔助辦案,提升辦案質效;通過智能、集約、全程留痕的收轉發(fā)一體工作,強化規(guī)范管理,節(jié)約司法資源;通過網(wǎng)上立案、跨域立案、網(wǎng)上公告送達等功能的拓展延伸,方便群眾訴訟。(李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