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12部門聯(lián)防中小學生欺凌事件發(fā)生
5月29日,記者從山西省教育廳了解到,為有效預防和處置中小學生欺凌事件,按照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總體部署,山西省決定開展中小學生欺凌預防和處置落實年行動。
山西省將建立健全省、市、縣、學校四級中小學生欺凌預防和處置工作責任體系和制度體系,成立由教育廳廳長任組長、分管廳領導為常務副組長,省綜治辦、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團委、省婦聯(lián)、省殘聯(lián)等十一部門分管領導為副組長,部門職能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山西省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協(xié)調小組,統(tǒng)籌指導全省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
中小學校要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方式;明確學校相關崗位教職工特別是法治副校長或法治輔導員防治中小學生欺凌的工作職責和具體任務;明確中小學生欺凌的早期預警和事中處理及事后干預的具體流程;在校規(guī)校紀中明確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處罰規(guī)定。
中小學校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中小學生欺凌專題教育活動,普及防治中小學生欺凌知識和反欺凌技能。建立針對留守、單親、殘疾、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兒童少年以及服刑人員子女、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等的關愛服務體系,落實控輟保學機制,提高控輟保學水平。通過組織學?;蛏鐓^(qū)定期開展專題培訓課等方式,加強家長培訓,引導廣大家長增強法治意識,落實監(jiān)護責任,幫助家長了解防治學生欺凌知識。
要把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作為考評重要內容,納入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考評標準,納入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年度考評,納入校長學期和學年考評,納入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教師、班主任及相關崗位教職工學期和學年考評。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對社會影響惡劣、處置報告不及時的重大欺凌事件進行重點督辦,啟動問責程序。責成當?shù)卣凑杖耸鹿芾頇嘞?#xff0c;對中小學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的有關人員嚴肅問責,涉嫌違規(guī)違紀違法的轉交有關部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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