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一群人——他們來自各行各業(yè),從青年到老年;他們雖不精通法律,卻能在法庭上與法官并肩而坐;他們有自己的本職工作,但為了解案情,仍然抽出時間參與走訪調(diào)查和閱卷;他們憑借樸素的正義感和其他領域的知識,為審理案件提供了無比珍貴的見解。

有那么一群人——

他們來自各行各業(yè),從青年到老年;他們雖不精通法律,卻能在法庭上與法官并肩而坐;他們有自己的本職工作,但為了解案情,仍然抽出時間參與走訪調(diào)查和閱卷;他們憑借樸素的正義感和其他領域的知識,為審理案件提供了無比珍貴的見解。

他們是人民陪審員,實現(xiàn)司法民主的重要載體。

制度從空白到確立,實踐從試探摸索到經(jīng)驗豐富,操作從簡略到系統(tǒng)化機制化……穿越歷史的風霜,不知不覺間,中國特色人民陪審員制度已經(jīng)走過了近90年的探索征程。

司法民主不斷走向規(guī)范化

歷史悠悠,溯及源頭。司法民主的理念植根于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

早在1932年,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便初步形成了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下的人民陪審員制度。之后,抗日戰(zhàn)爭時期和解放戰(zhàn)爭時期的一些暫行辦法和草案,進一步發(fā)展了這一制度。

治國者,必以奉法為重。新中國成立后,人民陪審員制度正式寫入法律。

1951年,人民法院暫行組織條例頒布,人民陪審員制度在法律上正式得到確立。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同年通過的人民法院組織法,均對人民法院審判案件依照法律規(guī)定實行人民陪審員制度作出了具有實用性和操作性的規(guī)定。1963年,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關于結合基層普選選舉人民陪審員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設立人民陪審員法院級別、人民陪審員的產(chǎn)生辦法任期等規(guī)定。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司法秩序得到恢復和重建,人民陪審員制度在法院組織法和三大訴訟法中再次得到確立。

良法方能善治。時代的迅速發(fā)展催生了公眾對司法民主的強烈需求,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完善勢在必行。

2004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對陪審制度的各個方面作了比較全面的規(guī)定,第一次以單行法律的形式明確了人民陪審員制度。

之后幾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頒布了《關于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等一系列規(guī)范性文件,一個相對穩(wěn)定的人民陪審員任用體系逐漸形成。

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愈發(fā)迫切,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也面臨著新要求。

2018年,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關于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專門法律——人民陪審員法在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上高票通過。以此為里程碑,中國特色人民陪審員制度展現(xiàn)新的生機與活力。

在實踐中起步在試點中完善

人民陪審員制度萌芽于最火熱的司法實踐。

抗日戰(zhàn)爭時期,馬錫五摸索創(chuàng)造出依靠人民、聯(lián)系人民、便利人民的審判方式,人民陪審即是其中一條有益的經(jīng)驗。

“實行人民陪審,不僅可以吸引群眾參加國家管理,提高人民群眾的主人翁思想和政治責任感,而且,可以使審判工作置于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之下,不斷提高案件質(zhì)量,防止錯判?!瘪R錫五指出。

上世紀九十年代后期以來,最高人民法院聯(lián)合其他有關部門采取各種措施,不斷推進人民陪審員制度走向規(guī)范化、制度化和體系化。

人民陪審員的代表性和廣泛性得以拓展。

201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國各級法院實施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提高了基層群眾特別是工人、農(nóng)民、進城務工人員、退伍軍人、社區(qū)居民等群體的比例。

“陪而不審”現(xiàn)象得到糾正。

2014年12月15日,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fā)科受賄一案,這是人民法院在審理貪腐大要案中首次引入人民陪審員。審理期間,人民陪審員先后三次對倪發(fā)科進行提問。

改革需要實踐探索,更需要頂層設計。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對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作出重大部署。

2015年,為進一步推進司法民主、促進司法公正,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導下,一場涉及10個省份,50家中級、基層法院的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展開試點工作。從選任程序到參審范圍,從參審機制到參審職權,改革的深度、力度前所未有。

三年改革試點,成果斐然。

截至2018年4月,50個試點地區(qū)人民陪審員總數(shù)達到13740人,比改革前新增9220人;其中,基層群眾占57.88%;高中學歷占35.62%,高中以下學歷占4.75%。

人民陪審員共參審刑事案件30659件,民事案件178749件,行政案件11846件,占一審普通程序案件的77.4%。

由人民陪審員參與組成五人以上大合議庭審結涉及群體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等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3658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人民群眾參與司法、監(jiān)督司法的前景更加廣闊

老百姓的是非曲直,要有老百姓參與判斷。

人民陪審員從群眾中來,具備豐富的社會經(jīng)驗和生活閱歷,他們從樸素的認知出發(fā)評判案件事實,與法官的專業(yè)判斷形成優(yōu)勢互補。

70多年前,馬錫五在審理一起民事案件時,充分發(fā)揚民主,認真聽取群眾對案件事實認定的意見,最終案結事了,成全了一對佳侶。這件案子在當年轟動一時,后來被改編為評劇《劉巧兒》。

70多年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發(fā)布《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專門對人民陪審員參加七人合議庭審判案件規(guī)定了“事實認定問題清單”制度,進一步促進人民陪審員審理案件事實,保障案件得到公正審理。

2019年8月,深圳知識產(chǎn)權法庭開庭審理一起侵害茅臺酒商標權糾紛案,首次采用7人合議庭審理模式。4名來自不同領域的人民陪審員,從消費者角度對侵權事實作出認定,使得法院的判決更加貼近社會和公眾的普遍認識。

熟悉群眾,更能幫助群眾。人民陪審員協(xié)助法院定分止爭,工作并不僅限于參與閱卷、出庭和審案。

家事調(diào)解員——這是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張國玉的另一個身份,已是花甲之年的他發(fā)揮自己熟絡群眾的優(yōu)勢,在司法舞臺上發(fā)揮余熱。與張國玉一樣的人民陪審員遍布全國各地,他們穿梭于法庭、調(diào)解室和社區(qū),為實現(xiàn)“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辛勤奉獻。

不忘過往,未來可期。正如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所強調(diào),“要充分發(fā)揮人民陪審員在司法審判中聯(lián)系群眾、熟悉群眾等方面的獨特優(yōu)勢,讓他們見證司法、參與裁判,引導廣大群眾理解和支持人民法院工作,不斷增強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p>

可以預見,人民法院弘揚和推進司法民主之路將越走越寬廣,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獲得感將不斷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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