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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底前陜西所有中小學將配備法治副校長

4月8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教育部頒布的《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辦法》將于5月1日起施行。近日,省教育廳等五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貫徹落實〈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指出要保證今年8月底前,所有學校按標準全覆蓋配備法治副校長。

《通知》要求,對標“每所學校應當配備至少1名法治副校長”的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迅速摸排轄區(qū)內(nèi)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專門學校法治副校長配備情況,建立法治副校長配備情況臺賬,保證今年8月底前所有學校按標準全覆蓋配備法治副校長。

各地各部門要充分協(xié)商完善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工作機制,建立提出需求、選聘、培訓、考核、激勵、退出等全鏈條管理模式。由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及時提出需求,并與派出機關就人選問題進行充分溝通,保證人員符合任職資格要求。由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派出機關建立法治副校長人員庫,對法治副校長實行信息化管理。由學校向所聘人員頒發(fā)聘書,明確聘期,并向全校宣布任職。由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派出機關完善培訓機制,制定法治副校長培訓方案。

各地要建立健全協(xié)同機制,積極探索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門、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等參加的學校法治副校長工作聯(lián)席會議制度,加強日常聯(lián)系溝通,形成深入推進中小學法治副校長工作的合力。派出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要密切協(xié)作,暢通法治副校長選聘、管理和工作的各個環(huán)節(jié),真正把政治素質(zhì)高、法治工作經(jīng)驗豐富、熱愛教育事業(yè)的人員選派到法治副校長工作崗位上來,充分發(fā)揮法治副校長的功能和作用,保證“派得出”“接得住”“干得好”。

(記者 郭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