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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愿認罪認罰…”商洛市商南檢察院與4名嫌疑人微信簽訂具結(jié)書

“張某某,疫情期間,我們決定利用微信平臺簽訂認罪認罰具結(jié)書,你是否同意?”

“我對檢察機關(guān)的指控和量刑建議沒有異議,我自愿認罪認罰……”

近日,商南縣檢察院在辦理一起案件過程中,因疫情防控,嫌疑人張某某無法到場,承辦檢察官決定利用微信視頻對該案開展認罪認罰程序。

該院承辦檢察官和助理通過電話確認了張某某自愿認罪認罰,并聽取了辯護人意見,在雙方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罪名以及量刑建議均無異議的情況下,連線張某某及其辯護人,發(fā)起微信視頻,三方在線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jié)書,檢察官耐心地對張某某開展了釋法說理工作。同時,檢察官結(jié)合當前疫情防控實際,向張某某介紹了一些日常防控措施,并進行了法治宣傳。

“檢察官的行為讓我覺得很暖心,我以后一定遵紀守法,不再給國家添麻煩?!睆埬衬痴f到。

利用微信開展認罪認罰工作,既符合當下疫情防控的需要,降低了傳播風險,又充分保障了疫情期間嫌疑人認罪認罰制度適用的自愿性、真實性、合法性,確保了訴訟程序順利進行。據(jù)悉,商南檢察院利用微信平臺已對4名嫌疑人適用了認罪認罰,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