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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群眾辦實事】咸陽中院:公積金失蹤十三載終追回

4月9日,咸陽中院速裁中心成功調(diào)解了劉某與咸陽某藝術館不當?shù)美m紛一案,劉某在長達近兩年的維權后,最終在辦案法官的主持下,如數(shù)追回其失蹤了十三年的公積金。該案最終劃上了圓滿的句號。

劉某系一名戲曲演員,曾就職于咸陽某學校并于2004年退休,咸陽市某藝術館是由劉某原就職學校等五家單位經(jīng)體制改革整合而成的。劉某原就職單位以及該藝術館財務管理不規(guī)范等多種因素,導致劉某所應領取的公積金不翼而飛。直至2019年9月,劉某無意中發(fā)現(xiàn)自己的公積金早被領取,在長達13年間竟毫不知情。為此,劉某起訴咸陽市某藝術館要求返還其公積金,一審判決后,雙方當事人均不服,提出上訴至市中院。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及合議庭在全面厘清案件事實的基礎上,圍繞矛盾糾紛爭議焦點與雙方當事人悉心溝通,反復釋法明理,通過大量調(diào)解工作,雙方當事人最終在法庭主持下就本案的處理達成了一致意見,該案最終以調(diào)解結案,劉某失蹤多年的公積金被成功追回。

當劉某接過法院調(diào)解書的那一刻,他眼含熱淚,顫抖地握住辦案法官的手激動地說道:“自己根本沒有想到不翼而飛十三年的公積金今天會在法官的調(diào)解下如數(shù)追回,要專門就此自編一部戲曲,宣傳咸陽中院法官公正司法的為民情懷”。

(咸陽中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