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基層、為民司法 做人民滿意的好法官——記禮泉法院法官唐參軍
近日,陜西省咸陽市禮泉法院阡東法庭庭長唐參軍法院被評為2020年度咸陽市政法系統(tǒng)“十佳法官”。
唐參軍,一級法官,1995年2月進入禮泉法院參加工作,先后在阡東人民法庭、少年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行政審判庭工作,歷任禮泉縣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審判員、行政審判庭副庭長,現任禮泉縣人民法院阡東法庭庭長。因工作表現突出,曾被陜西省法院系統(tǒng)評為?“辦案標兵”、被中共禮泉縣委評為“優(yōu)秀公務員”,2020年7月榮立“個人三等功”。
唐參軍扎根基層法庭十八年,認真積極學習業(yè)務,夯實法學理論素養(yǎng),在工作中積累了豐富的基層工作經驗,并積極探索新形勢下的訴源治理工作,發(fā)揮訴前調解工作的便利優(yōu)勢,切實踐行為民司法理念。近三年來,共審結各類民商事案件共456件,調撤率、服判息訴率、案件收結比、結案率、庭審公開數等案件質效考核一直名列前茅,愛崗敬業(yè)、廉潔自律、工作扎實,對自己高標準、嚴要求,贏得轄區(qū)人民群眾一致好評,樹立了人民法官為人民的良好司法形象。
唐參軍法官始終堅持“立、審、執(zhí)一盤棋”,并將民事調解作為化解糾紛的第一要務,積極開拓調解渠道,利用一切有效的調解資源,堅持全程調解、全面調解,力爭做到所有案件都能案結事了。2020年8月份,唐參軍法官審理了一起離婚案件,此案原告馬某某多次起訴離婚,被告張某某情緒激動,表示“離婚就是要他的命”,希望法庭了解他的難處,表示堅決不離婚,如果原告馬某堅持離婚,至少應賠償他30萬元。面對情緒激動的被告張某某,唐參軍法官總能耐心地進行說服和教育,勸解被告張某某端正思想、面對現實。該案在唐參軍法官的多次調解下,原、被告最終順利和解執(zhí)行。
唐參軍法官在審判工作中,時刻保持堅定的政治立場,他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fā)展理念,牢記司法為民宗旨,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近年來,由于案件數量增多、難度增大,唐參軍法官經常加班加點,白天開庭,晚上寫判決,周末也很難休息。為提高辦案效率,常常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為解決送達難,他常常一次又一次將傳票送到當事人家或田間地頭,有時下班回家的路上都會想著“今天走這條路,順路送個傳票”,就這樣,唐參軍法官成了轄區(qū)群眾的“老熟人”。
在加快推進智慧法院的大格局下,唐參軍法官能夠積極學習線上送達和調解平臺,率先運用網絡科技成果審理案件,極大地提高審質效。2020年因疫情原因,唐參軍法官運用線上調解平臺,通過視頻調解辦案;積極使用統(tǒng)一送達平臺,成功推送多起案件,既方便了當事人,也推進了案件進程。
唐參軍法官常年扎根基層,積極踐行為民司法理念,以優(yōu)異的工作成績受到組織認可和群眾的廣泛好評?!霸鷮崌@案件質效和創(chuàng)一流法院的目標,做人民滿意的好法官,是他的畢生追求。”他總是這樣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