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誠保平安 奮進新征程 建功新時代

以給 “游戲廳”提供庇護為由收取“保護費” 兩男子被判刑

劉某、楊某等人以給?“游戲廳”提供安全庇護為由,收取游戲廳“保護費”。一審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刑罰,兩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日前,西安中院對兩人公開宣判。

經(jīng)審理查明,2012年,罪犯賈某糾集罪犯杜某等人(均已判刑)以及被告人劉某、楊某,以給?“游戲廳”提供安全庇護、“看場子”為借口,以“清場”為手段,對游戲廳進行威脅、恐嚇,多次強行收取“保護費”11.4萬元,劉某、楊某以“領工資”的形式各分得1.5萬元。該團伙分工明確,重要成員相對固定,手段帶有明顯的暴力威脅,其中,賈某等人已于2014年因犯敲詐勒索罪和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等不等刑罰。劉某、楊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罪犯賈敏迪的帶領下,以做保安提供保護為名多次對被害人實施威脅和要挾,索取被害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一審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劉根祥有期徒刑二年又三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楊小輝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五千元。

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劉某、楊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罪犯賈某的帶領下,以做保安提供保護為名多次對被害人實施威脅和要挾,索取被害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原審判決認定犯罪事實清楚,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西安兩級法院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除惡務盡,始終保持對敲詐勒索等涉惡類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tài)勢,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陽光網(wǎng)-陽光報(記者?熊璽?/文?梁萌/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