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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院公開審理男子酒后殺死女友幼子案

男子因家庭瑣事心中不快,酒后毆打、折磨同居女友及女友的2歲幼子,造成一死一傷。8月26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案件。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9年6月24日22時許,31歲的被告人林某某酒后回到其暫住地,聲稱要拿刀剁了其同居女友徐某某及徐某某的兒子徐某(歿年2歲4個月)。林某某抓住徐某某頭發(fā)將其拖至客廳跪著,并將被害人徐某從床上提起,摔至客廳的地板上,在其頭部、腹部等多處踩踏,徐某某在阻攔過程中也被林某某踢其頭部、扇其耳光。林某某又用菜板、鍋鏟毆打徐某某及徐某,將徐某舉過頭頂重重摔在地上。后林某某將徐某抱至衛(wèi)生間洗漱池內用水淹徐某的頭部約5分鐘,又往徐某嘴里灌白酒,并多次將徐某往地上摔。被告人林某某對被害人徐某某及幼兒徐某的毆打行為持續(xù)了約兩個小時后,又逼迫徐某某將徐某帶至小區(qū)內游樂場位置,林某某繼續(xù)將徐某往地上摔,并威脅徐某某離開現場,徐某某離開后電話求助朋友報警。民警到達現場后將被告人林某某抓獲,將徐某交120急救人員搶救,但徐某因傷情過重已死亡。經鑒定,被害人徐某因外傷致重型顱腦損傷及心肺挫傷,致急性呼吸循環(huán)衰竭而死亡,其生前溺水、飲酒是輔助死因。被害人徐某某的損傷屬輕傷二級。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林某某因家庭瑣事心中不快,毆打、折磨兩名被害人長達兩小時,造成一幼兒死亡、一人輕傷的嚴重后果,手段極其殘忍,性質極其惡劣,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請依法判處。

該案經西安中院審理,將擇日宣判。

(記者劉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