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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破獲一起特大團伙詐騙案

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以來,榆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連續(xù)作戰(zhàn)、一鼓作氣、奮力出擊,成功破獲一起特大團伙詐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涉案金額110余萬元。

2020年10月1日,受害人羅某報警稱,其通過微信朋友圈信息購買茅臺酒被騙61萬元。接警后,分局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召開案情分析會,要求窮盡措施,盡快破案。專案組民警充分發(fā)揮合成作戰(zhàn)效能,深入研判,先后三次奔赴貴州開展落地抓捕,最終在貴州省懷仁市先后將犯罪嫌疑人宋某某、陳某、張某某抓獲歸案。

經查,2020年9月,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宋某某在陳某的教唆幫助下,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宋某某加入某茅臺酒全國銷售微信群后,私下添加欲購買高檔茅臺酒的受害人微信號碼為好友,稱自己有大量的高檔茅臺酒,騙取受害人信任向張某某打款61萬元后,用低檔茅臺酒冒充高檔茅臺酒向受害人實施詐騙,所得詐騙款三人進行分贓。

2020年8月,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宋某某、王某3人合謀由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在網(wǎng)上搜集有購買高檔茅臺酒的用戶并聯(lián)系受害人,取得受害人信任后謊稱其手中有大量高檔茅臺酒,騙取受害人向張某某打款51萬余元購買高檔茅臺酒。3人將所得的款項全部用于還債和個人日常消費。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宋某某、陳某因涉嫌詐騙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