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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1000元竟還款35萬元 警方支招識別“套路貸”

新華社呼和浩特7月11日電(記者劉懿德)從借貸公司借款1000元,經(jīng)過8個月的時間,連拼帶湊還了35萬元竟然還沒還清,內蒙古自治區(qū)包頭市居民王某近期陷入“套路貸”還貸“黑洞”,最后選擇報警。警方提醒廣大群眾,應通過銀行等正規(guī)金融機構貸款,千萬不要輕信無金融從業(yè)資質的個人、公司發(fā)布的廣告信息。

  近期內蒙古公安機關打掉了多個“套路貸”詐騙團伙。其中,包頭市公安局接到王某報警后,打掉了一個以陳某豐、陸某青為首的“套路貸”團伙,破案57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93名。經(jīng)查,該團伙非法獲利2億多元。

  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安廳副廳長王來明說,“套路貸”背后往往有黑惡勢力的身影,受害人簽訂合同后,違法犯罪分子就通過脅迫逼債、虛假訴訟、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手段侵吞財產。

  王來明提醒廣大群眾識破“套路貸”的套路:

  套路一,向銀行等正規(guī)機構借款都要審核,“套路貸”團伙便常以“無抵押、迅速放款”為餌吸引受害人。

  套路二,哄騙受害人簽下高于所借款項一倍甚至數(shù)倍的欠條。騙子最常用的騙術是“這是行規(guī)”“不會真讓你還這么多,按期還就沒事”。

  套路三,當還款日臨近,“套路貸”團伙不主動提醒借款人逾期,甚至以電話故障、系統(tǒng)維護為名導致借款人無法還款。而還款日一過,這些公司就以“違約”為名,收取“天價”滯納金、手續(xù)費。

  套路四,當借款人無力償還高額欠款時,“套路貸”團伙就通過尾隨借款人、在家門口潑油漆等手段,逼迫還款。

  王來明說,“套路貸”嚴重危害群眾財產安全,有的受害人原本借款10萬元,后來“滾雪球”滾成了三四百萬元,最后甚至損失了房產。他提醒廣大群眾,千萬不要輕信無金融從業(yè)資質的個人、公司發(fā)布的廣告信息;一旦發(fā)現(xiàn)可疑情況,請妥善保存有關證據(jù)并立即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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