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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集中宣判50起黑惡案件 313名被告人受懲處

新華社福州12月1日電(記者 王成)據(jù)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消息,11月30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廈門市湖里區(qū)人民法院等30個基層法院,分別對50件313人涉黑涉惡犯罪案件開展集中宣判。

  此次集中宣判的案件聚焦黃賭毒、欺行霸市、非法高利放貸等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黑惡勢力犯罪,其中涉黑犯罪案件7件62人、涉惡犯罪案件41件249人、“保護傘”案件2件2人,集中宣判案件數(shù)量、涉案人數(shù)和案件類型是福建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最多的一次。

  以湖里法院宣判的一起重大涉黑案件為例,以被告人顏某敏為首的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長期在廈門市海滄區(qū)青礁村一帶,有組織地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聚眾斗毆、強迫交易、敲詐勒索、串通投標等違法犯罪活動,僅強迫交易一項涉案金額就達3700余萬元,該案24名被告人分別獲刑二年到二十一年不等。

  據(jù)介紹,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福建法院共審結(jié)涉黑惡勢力犯罪及其“保護傘”案件155件1003人,其中,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以上重刑的罪犯共計257人,堅決打掉黑惡勢力囂張氣焰,形成了掃黑除惡的強大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