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行政裁決制度 加強行政裁決工作
《陜西省關于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加強行政裁決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已經(jīng)中共陜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現(xiàn)印發(fā)全省貫徹落實。《實施意見》的出臺對于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加強行政裁決工作,切實發(fā)揮行政裁決化解民事糾紛的“分流閥”作用,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具有重要意義。
《實施意見》指出,全省各級各部門要健全配套制度,規(guī)范行政裁決行為;依法承擔行政裁決職責的行政機關要認真履職,積極探索創(chuàng)新,切實推進行政裁決工作;人民法院、人民調(diào)解委員會等要提供通過行政裁決化解糾紛的建議,促進行政裁決與其他矛盾糾紛化解方式相銜接。
《實施意見》要求,省政府有關部門應加強調(diào)查研究,適時提出試點的方案;市、縣政府可在各自的權限范圍內(nèi),?探索建立“一站式”糾紛解決服務平臺。各級各部門要將健全行政裁決工作機制納入本地區(qū)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評價體系,并將行政裁決事項納入權力清單向社會公布。
《實施意見》強調(diào),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及其部門要充分認識新時代做好行政裁決工作的重要意義,建立健全行政裁決化解矛盾糾紛機制,加強對行政裁決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逐步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各職能部門為主體的行政裁決工作體制,努力提升陜西行政裁決工作水平。
(張文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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