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鎮(zhèn)“法管家”——新民法庭“一站式”建設小記
調解現(xiàn)場。
6年前,魏某栽植的楊樹遮擋了王某房屋的采光且影響房屋安全,從而引發(fā)了二人的爭執(zhí)。今年7月26日,在彬州市人民法院新民法庭老支書調解室內(nèi),原告王某與被告魏某握手言和。這主要歸功于特邀調解員老鄭的訴前調解。
與以往一樣,老鄭接到法庭委派的采光案件后并未直接面對當事人,而是邀請對口鎮(zhèn)國土所、村委會工作人員實地查看,就雙方當事人的爭議進行現(xiàn)場調解。最終,被告主動砍伐了屋后楊樹,原告也放棄了賠償損失的主張。
讓群眾少跑腿
新民法庭位于國家重點鎮(zhèn)新民鎮(zhèn),總人口11.4萬人,轄32個行政村。全庭現(xiàn)有干警8名,其中員額法官兩名。
2019年7月,彬州法院在新民法庭率先設立了咸陽地區(qū)第一家基層法庭訴訟服務站。新民法庭由單一的案件審理庭室轉化為集訴前調解、登記立案、速裁、案件審理和執(zhí)行等于一體的訴訟服務平臺。
同年11月15日起,新民法庭老支書調解室試運行,當?shù)?名德高望重的老前輩擔任特邀調解員。截至目前,老支書調解室共接受委托調解案件346件,成功化解矛盾糾紛291件,司法確認191件,化解1件矛盾糾紛平均用時僅4天。
新民法庭為了實現(xiàn)讓群眾只跑一趟的承諾,在當事人第一次來訴訟服務站尋求司法救濟時,首先會對當事人起訴的意愿進行核實,再從訴前化解、速裁審理、轉入審理程序3個層面做好材料收集等工作,讓無法在訴前化解環(huán)節(jié)解決糾紛的案件順利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提高服務質量,簡化審判流程,減少群眾訴累。
群眾大事小情有人管
2020年初,新民法庭辦理的兩起生命健康權糾紛案件,一個是參加宴請飲酒后死亡,另一個是義務幫工發(fā)生事故而亡。兩起案件均事出突然,死者親屬情緒激動。法官和特邀調解員對死者家屬進行安撫寬慰、釋法明理,最終促使案件和解。
當年3月8日,新民鎮(zhèn)炭店村村民徐某鵬因與他人聚餐時飲酒過量去世。后徐某鵬之妻張某萍因賠償問題與徐某鵬同桌就餐人員發(fā)生爭議。張某萍前往法庭咨詢相關法律問題,請求法院維護其合法權益。
法官了解到,徐某鵬與張某萍系二婚,徐某鵬生前有3個子女。長女徐某現(xiàn)年15周歲,系徐某鵬與前妻所生,實際由徐某鵬姐姐徐某秀撫養(yǎng)。
法官協(xié)調各方初步協(xié)商侵權賠償問題,再協(xié)商經(jīng)濟賠償金在徐某鵬家庭成員內(nèi)部的分配問題。
為使徐某的權利得到實質性保障,法官向炭店村委會及徐某本人征詢意見,雙方均表示同意由徐某秀對徐某行使撫養(yǎng)權。在確認以上事實后,法官委托特邀調解員對徐某秀與張某萍變更撫養(yǎng)權糾紛進行訴前調解。
3月13日,該糾紛經(jīng)特邀調解員調解達成一致意見。同日,張某萍、徐某等5人與王某、徐某軍生命權糾紛,也經(jīng)新民鎮(zhèn)調委會主持達成調解協(xié)議,并于當日履行。3月15日,徐某鵬入土安葬。
在徐某鵬去世一周后,其配偶、子女拿到了來自過錯侵權人的賠償款。在法院的主導下,徐某鵬長女徐某今后的生活得到了妥善安排。
為群眾減少訴累
2019年7月,新民法庭建立了“新民鎮(zhèn)法管家交流群”,邀請鎮(zhèn)村兩級干部入群。該群發(fā)布跟群眾生產(chǎn)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典型案例,指導基層自治組織及時化解矛盾糾紛,提高訴前調解成功率。
庭長王征說:“通過‘法管家微信交流群’和法官工作室,零距離為群眾提供司法服務,讓老百姓知道遇到這類問題怎么處理,盡量避免再次發(fā)生同類問題,做好矛盾源頭的治理工作,助推鄉(xiāng)村文明建設。”
近兩年,新民法庭受案1054件,審結1022件,調撤811件(含司法確認案件),判決210件,無一件被上級法院發(fā)回重審或改判,自動履行率達90.1%。人民法庭版“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在新民轄區(qū)有效運行,為近千人提供法律咨詢,成功化解矛盾656件,使千余人次從中受益,節(jié)約訴訟成本20余萬元。
“咸陽探索出‘五鏈共治、法在基層’訴源治理模式,使很多基層矛盾得到及時有效化解,為群眾減少了訴累,為法官減輕了辦案壓力。但訴源治理的終極目標不是辦一個案子,而是通過處理矛盾糾紛讓群眾安居樂業(yè),把人民法庭‘一站式’建設從紙面上搬到生活中,讓人民群眾在家門口就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彬州市人民法院院長盧玎說。
(記者?郭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