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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份《犯罪記錄封存通知書》送達

5月31日,銅川市耀州區(qū)人民法院新區(qū)審判庭向被告人送達了全省首份《犯罪記錄封存通知書》。而在前一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lián)合發(fā)布的《關于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開始施行。

“現(xiàn)因你盜竊犯罪時不滿18周歲,故將以上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相關規(guī)定予以告知,希望你能珍惜機會,悔過自新,早日回歸社會,做一名對國家、對社會有用的守法公民。”這是當日新區(qū)審判庭向被告人送達的《犯罪記錄封存通知書》中的一段話。

該案中的被告人因父母離異家庭教育缺失,高中未畢業(yè)就輟學外出打工,不滿18歲就因多次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

“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都在發(fā)育過程中,他們的犯罪帶有很大的或然性。封存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讓他們不會因為犯罪記錄耽誤上學、上班、考試,能更好地回歸社會、防止再犯,為他們的人生路提供正常發(fā)展的空間,有助于使曾經失足的未成年人更好地改過自新、融入社會?!毙聟^(qū)青少年法庭法官付艷艷說。同時,辦案法官對被告人的父母進行了家庭教育指導。

(屠思雨?李成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