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小” 是“坑小” “網紅兒童”現(xiàn)象要遏制
制圖 王爽
編者按
“六一”國際兒童節(jié),是國際民主婦女聯(lián)合會為了保障全世界兒童的權利,改善兒童的生活,反對虐殺和毒害兒童而設立的節(jié)日。隨著社會的進步,少年兒童問題也遇到了一些新的變化。把兒童推到鏡頭前取悅觀眾以賺錢盈利,誘導兒童大額消費、過度消費,以“兒童食品”為噱頭虛假宣傳盈利……在“六一”國際兒童節(jié)來臨之際,本報針對這些社會高度關注的少年兒童權益保護問題推出系列報道。
3歲的孩子做吃播,被父母喂養(yǎng)到70斤,體重超過同齡孩子1倍;剛過完5歲生日的小女孩,熟練地拿起粉底和眼影,對著鏡頭教大家如何化妝;7歲的小網紅每天晚上放學后直播兩個小時,除了唱歌外,還穿著露臍裝跳各種網紅舞蹈;一些家長故意給寶寶喂有刺激性味道的食物,拍攝寶寶表情取悅觀眾……
隨著短視頻、直播平臺的興起,越來越多的人喜歡在平臺上記錄自己的生活,其中記錄孩子們生活的短視頻也隨之增多。孩子自帶的“軟萌”屬性,讓這類視頻廣受人們喜愛。隨著粉絲的增多,很多萌娃賬號開始在短視頻中植入廣告,實現(xiàn)流量變現(xiàn);而同質內容的增多,也讓一些賬號為了吸引眼球“另辟蹊徑”。
“曬娃”出現(xiàn)畸形化
帶孩子在戶外玩耍,陽光下,媽媽拿出了某品牌的兒童防曬霜,推薦它的好處,視頻下方掛著購買這款防曬霜的鏈接;給孩子做飯,推薦調料,聲稱這款調料做出來的飯很香,孩子能多吃一碗,視頻下方掛著購買鏈接……
一個擁有650萬名粉絲的網紅媽媽,剛開始的視頻單純是曬娃和分享孩子的輔食,隨著關注度和粉絲量的不斷上漲,植入的廣告逐漸增多,給孩子做飯的視頻逐漸重口味,隨后,植入的廣告開始變得五花八門。記者在其報價平臺看到,植入一條廣告報價達2萬元,孩子成為了家長掙錢盈利的工具。
而對于這樣給孩子吃重口味、油膩的食物,從事中醫(yī)藥行業(yè)的醫(yī)生段婷表示,孩子的脾胃比較虛弱,臟器沒有成年人那樣成熟。如果給他們吃太多重口味食物,會影響脾胃功能,引起消化不良、腹瀉等癥狀,長期損傷脾胃對孩子的生長發(fā)育也有很大影響。
網紅兒童背后的利益鏈
涉及孩子用品甚至是超出孩子用品范圍的各類廣告,在“網紅兒童”短視頻中層出不窮。記者查看了一些“網紅兒童”的賬號主頁,絕大多數的簡介上都可以看到“好物推薦”“視頻好物戳櫥窗”“找我官方合作”等字樣。
西安一家網紅孵化機構的業(yè)內人士費女士告訴記者,這些運營兒童短視頻的賬號月收入大約在10萬元至15萬元,其背后是一條完整的商業(yè)利益鏈條。簽約公司會為賬號內容創(chuàng)作者配備編導、策劃、拍攝、后期、商務、中后臺團隊等。創(chuàng)作者在有了一定的粉絲基礎之后,通過直播帶貨以及廣告合作等方式盈利。不僅如此,甚至有不少網紅賬號給家長講解“親子號怎么運營”“親子號怎么變現(xiàn)”等。
據費女士說,主打兒童網紅的賬號,大致可分三類。第一類是無腳本拍攝,也就是記錄孩子的生活日常,孩子多以自己的平日狀態(tài)出鏡,然后由家長對拍攝素材進行深度加工,配以聲音及文字,這一類型大部分都是通過記錄真實生活漲粉之后實現(xiàn)變現(xiàn)。第二類是預先設定腳本表演,也就是刻意由兒童出演一些劇情,在此過程中談論與孩子年齡不匹配的認知內容,以此博取關注,吸引流量。第三類多是打著孩子名義分享商品,其間植入孩子使用時的照片。這些賬號在公司的運作下,其視頻會在短時間內收獲大量點贊及網友評論,粉絲量激增,如此也就成為創(chuàng)作者投放廣告、接商業(yè)合作的資本。
從事幼兒教育行業(yè)20年的幼兒教師雷紅告訴記者,為了牟利“啃小”,實則是“坑娃”。孩子由于年幼,心理發(fā)育不成熟,長期將孩子推到鏡頭前,一方面會嚴重透支孩子的精力,另一方面會暴露隱私,甚至對孩子造成不可逆的心理損傷,導致孩子在成長中人生觀和價值觀發(fā)生扭曲,形成功利思維和浮躁心態(tài)。
國家出手重點整治
共青團中央維護青少年權益部、中國互聯(lián)網絡信息中心于2021年7月聯(lián)合發(fā)布《2020年全國未成年人互聯(lián)網使用情況研究報告》。報告顯示,2020年中國未成年網民規(guī)模達到1.83億人,未成年人的互聯(lián)網普及率達到94.9%,中國未成年網民規(guī)模連續(xù)兩年保持增長。
今年4月,為保障未成年人合理合法使用網絡、保護未成年人的網絡合法權益,國家互聯(lián)網信息辦公室(以下簡稱國家網信辦)會同司法部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進行了修改完善,針對未成年人網絡素養(yǎng)培育、網絡信息內容規(guī)范、個人信息保護、網絡沉迷防治等重點問題,作出明確規(guī)定。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主要有防沉迷和治亂象兩個方面。在國家網信辦公布的2022年清朗行動“清單”中,包含打擊直播短視頻領域亂象、暑期未成年人網絡環(huán)境整治等內容,從嚴整治誘導未成年人打賞、借未成年人牟利打造“網紅兒童”等行為。
其實,2020年7月國家網信辦就已經發(fā)布通知,嚴厲打擊直播、短視頻網站平臺存在的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嚴格排查后臺“實名”認證制度,嚴禁未成年人擔任主播上線直播。
2021年6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guī)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組織未成年人進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動,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不得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直播發(fā)布者賬號注冊服務。
2021年11月29日,文化和旅游部印發(fā)的《關于加強網絡文化市場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中指出,部分網絡文化平臺存在“兒童邪典”內容、利用“網紅兒童”牟利等不良現(xiàn)象和問題,對未成年人價值觀產生錯誤影響,嚴重妨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深入推進文娛領域綜合治理,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保障未成年人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特制定該工作意見,嚴禁借“網紅兒童”牟利。對出現(xiàn)未成年人單獨出鏡或者由成年人攜帶出鏡超過一定時長且經核定為借助未成年人積累人氣、謀取利益的直播間或者短視頻賬號,或者利用兒童模特擺出不雅姿勢、做性暗示動作等吸引流量、帶貨牟利的賬號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雷紅說:“對‘網紅兒童’除了法律法規(guī)的監(jiān)管和社會責任外,更重要的是家長的監(jiān)護。家長自身要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人生觀,為孩子營造一個相對安全、清凈的環(huán)境,不要為一己私利,讓孩子過早利用網絡進入商業(yè)活動?!?/p>
而對于相應的短視頻發(fā)布平臺來說,也應該自覺履行好主體責任,嚴把第一關,嚴格落實主播準入條件和年齡限制,嚴格審核涉及未成年人的直播信息和視頻內容,切實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記者?魏鑫?梁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