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迷”私自組裝槍械,被查被訴獲刑悔不當初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愛好,但愛好的范圍必須要在法律的范疇之內(nèi),不能因為愛好而失去理智,否則,便會受到應有的代價。近日,吳起縣人民檢察院便辦理了一起非法制造槍支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僅僅因為自己對槍械的癡迷,便私自組裝槍械,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據(jù)悉,犯罪嫌疑人劉某某,80后的青年人,一直以來,他對于槍械有著一股強烈的喜好,平日里也是個軍事迷,特別是喜愛鉆研槍械一類的東西??墒?#xff0c;劉某某并不僅僅滿足于“紙上談兵”,想要自己實干一番。2015年12月份,劉某某在吳起縣城內(nèi)某五金門市購買了一把射釘槍和一盒射釘槍單?;氐阶约杭抑兄?#xff0c;劉某某利用自己掌握的“技術(shù)”,將細鋼管加裝在射釘槍的槍口,又將自己在一家電門市購買的瞄準鏡安裝在射釘槍上,并購買與配置了一些鋼珠。于是,一把具有極具威脅性的槍械組裝而成,并試射成功七、八次。但是,一段時間以來,劉某某并不滿足于將槍械“束之高閣”,而是抱著試一試的想法去檢測一下自己這把槍械的“實戰(zhàn)效果”。2017年12月28日,劉某某將該槍械私自藏在自己的車內(nèi),并準備前往某處去打魚。不料,路途之中,被公安民警例行檢查時查獲。經(jīng)鑒定:該槍械屬于改裝自制槍,具有發(fā)射功能。劉某某的行為已經(jīng)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等相關(guān)規(guī)定,涉嫌非法制造槍支罪。
2018年4月23日,吳起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制造槍支罪對劉某某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對劉某某作出了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緩刑考驗期為四年的判決決定。
(吳起縣人民檢察院??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