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建議守護游客頭頂上的安全

“感謝檢察機關!廢棄LED屏的拆除不僅保障了樓下百余名《長恨歌》演職人員的安全,更為來往游客排除了安全隱患,我們再也不用為每年夏天臨潼的下山風而揪心了!”7月14日,陜旅集團華清宮公司有關負責人高興地握住承辦檢察官的手感慨道。

這件事要從2022年底臨潼區(qū)人民檢察院一次人大代表的走訪說起。

陜旅集團華清宮景區(qū)是全國首批5A級景區(qū)、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22年12月,臨潼區(qū)檢察院檢察長李文凱走訪西安市人大代表、時任陜旅集團華清宮公司黨委書記的姚新垣時,了解到有件“煩心事”一直困擾著該企業(yè)。

數(shù)年前,驪山森林公園管理處將辦公樓樓頂對外出租,A公司作為承租方與驪山森林公園管理處簽訂了租賃合同,約定租期10年,并在樓頂設置巨型LED屏幕投放廣告。A公司在完成LED屏幕設置后僅依約支付了兩年租金,且關停設備拒絕后續(xù)維修維護。隨著時間流逝,該設備年久失修,又因設置期限已滿,逐漸出現(xiàn)支撐硬件松動、LED單元板脫落等問題。

改制后,驪山森林公園管理處歸華清宮公司管理,但該公司并非該屏幕所有權人,無權對該屏幕進行拆除。在無法與A公司取得聯(lián)系的情況下,該公司無奈多次采用鋼板加固、固件支撐等方式最大限度排除安全隱患。

針對上述問題,西安市臨潼區(qū)某局分別于2021年4月14日、2021年7月22日、2022年5月7日向出租方陜旅集團華清宮公司、承租方A公司以通告等形式告知違法事項及處罰方式,但截至2022年底檢察機關走訪時,存在安全隱患的LED屏幕仍未拆除。

了解事情原委后,臨潼區(qū)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依法行使行政檢察職能,多次與制發(fā)行政處罰告知書的行政機關開展座談,深入了解行政處罰程序、拆除決定的落實情況及存在的困難,并對《西安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條例》相關規(guī)定的認識交換意見。會后,臨潼區(qū)檢察院針對此事件行政處罰落實不到位、安全隱患長期存在的問題向該局制發(fā)檢察建議書。

目前,涉案的巨幅LED顯示屏已完成拆除工作,確保往來游客的人身安全。

臨潼區(qū)人民檢察院始終秉持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huán)境,不僅從市場主體急難愁盼問題入手,切實維護企業(yè)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人身安全,更是為服務臨潼轄區(qū)旅游安全環(huán)境、建設世界級旅游目的地提供優(yōu)質檢察服務。

(丁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