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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縣“236機制”助推矛盾糾紛一站式化解

近期,鳳縣矛盾糾紛多元化解“236機制”及工作亮點被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朱桐輝在調研報告《“大調解”的機制、功能及各地要點與亮點——基層治理轉型的努力》一文中作為經(jīng)典案例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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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縣以“搭建兩個平臺,突出三調聯(lián)動,落實六大保障”為抓手,探索形成了鳳縣矛盾糾紛多元解“236”機制,搭建“統(tǒng)攬指揮平臺”,聚合“多元化解平臺”,堅持人民調解優(yōu)先,注重行政調解推動,強調司法調解保障,強化組織、隊伍、資金、制度、服務、考核六大保障,形成了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的“鳳縣模式”,打造獨具鳳縣特色的“楓橋經(jīng)驗”,積極預防和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工作經(jīng)驗在寶雞全市推廣。

近年來,鳳縣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因地制宜、積極創(chuàng)新,成立了全省第一家縣級矛盾糾紛化解中心,為保障矛盾糾紛化解中心高效運行,制定《矛盾糾紛化解中心工作流程》《審理司法確認案件工作規(guī)定》等多項制度,實行周研判、月例會制度,定期討論、協(xié)調解決各類問題,同時制定考核辦法,將矛盾化解工作納入全縣平安建設目標考核。鳳縣矛盾糾紛多元化解“236”機制,有效破解了“訴訪分離分不清、訴調對接接不通、三調聯(lián)動聯(lián)不上、多元協(xié)作誰牽頭”的頑癥,極大助推矛盾糾紛一站式化解,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是鳳縣基層社會治理的一塊金字招牌。

下一步,將繼續(xù)按照縣委縣政府統(tǒng)一部署,在縣委政法委指導下,對鳳縣矛盾糾紛化解中心進行優(yōu)化提升,將縣信訪局整體搬遷入駐,縣法院、縣司法局、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事故股、縣綜治中心常駐,縣檢察院等相關部門約駐,做實“一站式接待,一條龍受理”的工作新格局。同時,在9個鎮(zhèn)建立矛盾糾紛化解中心,形成更加完整的縣鎮(zhèn)村三級矛盾糾紛調處化解網(wǎng)絡,努力打造鳳縣矛盾糾紛多元化解236機制“升級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