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庭支付化糾紛 多年矛盾一朝解
近日,略陽縣人民法院立案庭以調解方式結案一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庭后,當事人向承辦法官表達了衷心的謝意!
五年前,李某在工頭王某處從事粉刷墻面工作,工程結束后卻遲遲未能結算工資,因幾年間都討要無果,李某無奈將王某訴至略陽縣人民法院。
承辦法官翻閱完薄薄的卷宗,立刻就找到了案件關鍵點——缺少有力的證據(jù)。一是王某并未給李某出具未支付勞務費的欠條,雙方也從未明確粉刷墻體的面積和單價;二是唯一能證明其勞務關系的證據(jù)是工友的證言和人民調解委員會對二人的調查筆錄,但二人對勞務費的認可價款相差懸殊。另外,原被告及房主張某曾多次就該費用進行協(xié)商,但彼此互不讓步導致協(xié)商未果。后經(jīng)村民委員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等三方進行調解,均以失敗告終。
法院是李某追回勞務費的最后希望。庭審中,李某陳述王某不愿支付勞務費是屬惡意拖欠,王某抗辯未履行勞務費是由于李某粉刷的墻面質量不合格,自己無法向房主交付,房主結算時也相應扣減了這部分款項,王某的說法也得到了房主張某的印證。
承辦法官勸導雙方,農(nóng)村蓋房本是喜事,原被告及房主張某又是舊相識,希望他們能各讓一步。李某聲稱“自己在工頭王某的工程中盡職盡責,王某的行為給自己的生活造成很大壓力”;王某表示若李某能修復墻面至平整光滑,即可立即支付勞務費;房主張某向法庭傾訴,房屋的墻面問題影響了整個裝修質量,補救墻面花的價錢將是前期投入的好幾倍。
幾番訴辯之下仍無定論。承辦法官又耗時許久耐心開展背靠背調解。終于王某率先開口,考慮到李某年紀大且是低保戶,生活壓力大,承諾支付他部分勞務費,由自己承擔修補墻面的費用,張某的房屋問題與李某再無任何關系。最終,李某也對自己的訴請做出讓步,對王某的理解表示感謝。勞務欠款當庭兌現(xiàn)。